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正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需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2.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合
格后方可使用.平时作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上机前检查,动力转动防护装置,须牢固可靠.
3.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4.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对机械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汇报,不得带病作业.
6.对各种特殊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以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二)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学习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职能部门组织每年12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讲课.
2.对新工人和新调动工种的人员,及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坚持三
级安全教育工作者,教育人员做好教育记录.
3.人事部门应配合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工人及“四工”人员进单位,应通知安全职能部门
进行安全教育.部门和班组也要进行教育.
4.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作业.
5.公司根据不同时间的实际情况,利用多样形式的安全会议(职工大会、部门会议、班
前班后会).黑板报、通讯、简报、事故现场分析会、广播来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一次公司安全检查,应由公司领导参加,职能部门协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2.公司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部门每旬检查一次,班组每天都要检查.
3.检查中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并根据生产情况、天气变化或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
重点的确定检查目标.
4.对检查出的隐患,逐条整理,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有的整改项目确有一定难度,由公
司领导研究.但要落实有关部门做好临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对隐患整改项目,各部门应按职能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整改.执行好回应职能部门,可
整改,而未落实整改的扣部门奖金.
6.职能部门应做好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登记和整改通知书的送收,做到心中有数.
三、装卸部份操作规程
一)装卸作业一般守则
1.凡从事港口作业装卸作业工人,必须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患有严重耳聋、夜盲、高
血压及精神不正常等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禁止从事装卸作业.
2.担任装卸作业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装卸技能后,
方可独立上岗.
3.担任装卸作业的工人必须精力充沛,情绪饱满.当发现有工前(四小时)喝酒或精神
不振的工人,应立即停止其工作.装卸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同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备案.
4.进入作业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要系牢),并根据不同货种和作业条
件,按规定穿戴劳护用品.
5.装卸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人指挥.作业现场指挥员由当班现场干部担任:作业班组指
挥员由班、组长担任.无班组或临时组成的作业组,则由现场指挥指定临时负责人.
关下作业必须设报关人员.
6、开工前,现场指挥员或班、组长,在布置生产任务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和严密的作业程
序,并针对任务特点、货种、机具条件、环境等提出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7.操作前,应对下列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
(1)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2)是否已准备好作业必要的工索具.
(3)是否已拴好安全网,过档布.
(4)开舱后梁头是否卸空.
(5)夜间作业是否已备好足以保证安全作业的照明设备.
8.在对本作业组使用的机械设备、工索具进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
进行修复、更换或来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万万不可凑合使用.
9、作业中要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