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pdf

评标,法律法规
文档页数:11
文档大小:247.82K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规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库,是指存储评标专家信息,并具备抽取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

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共享技术标准,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根据前款所列条件,制定入选评标专家库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评标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三)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

第八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于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配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主动提出回避;

(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和评标现场秩序;

(四)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五)协助、配合招标人处理异议,按规定程序复核、纠正评标报告中的错误;

(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组建和评标专家选聘

第十条评标专家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组建单位依法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一条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且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2000人;

(二)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

(三)有满足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需要的必要条件;

(四)符合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五)有负责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第十二条专业人员入选评标专家库,实行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入库的专业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申请书;(二)所在工作单位或者退休前原单位的推荐书;(三)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四)关于入库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依法履职的书面承诺;(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决定是否聘任入库.审核过程及结果应当全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组织测试或者评估,确认拟入库专家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根据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材料和测试、评估情况,确定评标专家参加评标的专业类别.

第十五条评标专家实行聘期制,聘期届满自动解除聘任关系.评标专家可以在聘期届满前提出续聘申请,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应当按照入库标准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聘期,一般为三年至五年.

第四章评标专家抽取和评标专家库共享

第十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一个评标专家库中无法随机抽取到足够数量专家的,应当从其他依法组建的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十九条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与远程异地评标相适应的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协同管理机制,为评标专家远程异地参加评标提供服务保障,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提供支持.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暖暖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