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117-2018代替GB/T22117-2008
信用 基本术语
Credit-General vocabular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引言2通用 1范围3信用管理4征信5信用评级6信用担保7信用保险8保理9社会信用体系10其他参考文献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22117-2008《信用基本术语》,与GB/T22117-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基础术语”(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2.4、2.8、2.9、2.22和2.23 2008年版的 2.1.1、2.1.2、2.2.1、2.1.3、4.9和4.10);2.17和 2.24) ;-修改了“信用管理"部分的术语和定义内容(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6章);修改了“征信"部分的术语和定义内容(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信用评级”部分的术语和定义内容(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5章);标准涉及该部分的“其他信用服务”"信用监管”等相关术语进行了合并和修改(见第6章~ 第10章,2008年版的第7章和第8章).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安微龙庵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烟台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福建 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事务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君翌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新立方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嘉善县新良友贝雕工艺品厂、浙江新城钮扣饰品有限公司、厦门市诚信促进会、中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众企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放心联合认证中心(北京)有限公司、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莉、林竹盛、王飞、李向华、江洲、杨喆曦、徐晓东、薛毅、耿天霖、张骏极、孙大鹏、高丽梅、孙彩英、刘晖、郑勇跃、赵燕、孟翠竹、曹静、孙良泉、孙莹、马龙、路源、贾迎新、俞友金、黄贤信、林旺、栾斌、陈纪、陈少华、底彦彬、邵峥崃、李建豪.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2117-2008.
引言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各类组织和个人在同一个平台上的交流与协作,提高信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信用标准化等工作 善,统一信用基本术语及其定义非常必要,因此,明晰信用领域中一些基本术语及其简明定义,对加强都具有重大意文.
本标准以科学的信用概念体系为基础,兼顾国际趋势和中国特色.在充分参照国际及发达国家现和发展.
信用基本术语
1范围
面基本额念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信用通用、信用管理、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社会信用体系等方本标准适用于信用服务、管理、科研、教学和出版等工作,其他涉及信用工作的相关领域也可参照使用.
2通用
2.1
信用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注2:在经济领域,信用的含义等同于交易信用,是指交易各方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 注1:承诺包括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合同条款等契约约定的、社会合理期塑等社会责任的内容.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履约为条件,并可以使用货币单位直接度量.注3:在社会领域信用难以用货币度量.
2.2
2.3 信誉reputation个人或组织在社会或经济活动中积累的声誉.
2.4信用主体subject ofcredit参与信用活动(2.8)的个人或组织.
2.5政府信用governmentcredit:publiccredit政府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注:在经济领域,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偿还其到期债务的意愿和能力.
2.6 企业信用enterprise credit企业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注:在经济领域,企业信用是指全业偿还其到期债务的意愿和能力.
2.7
个人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注:在经济领域,个人信用也叫消费者信用,是指个人偿还其到期债务的意愿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