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切坡自建住房及坡面防护
技术导则(试行)
2025年7月
前言
为加强农村切坡自建住房及坡面防护技术指导 提升农村切
坡自建住房安全水平,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根据本省实际并参照
外省有关做法,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1总则,2规
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第二部分为:4场地与选址,5切坡建
房基本要求;第三部分为:6切坡坡体要求,7切坡坡面防护,8
切坡坡面截排水,9巡查与监测,10切坡坡面防护工程维护.
本导则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城乡建设事务中
心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
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湖南省建筑科
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马栏山创意中心C
栋,电话:,邮政编码:410000).
主编单位: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忠德、肖春发、岳锋、沈上、刘峰、肖经龙、
张义长、张伟淼、王涌全、李卓
主要审查人:王四清、郭健、吴其芳、邓超、王宏明
目录
1总则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
.4
4场地与选址
.6
4.1一般规定
..6
4.2选址要求
..6
5切坡建房基本要求
.8
5.1一般规定
.8
5.2 地基基础
..8
5.3房屋周边环境
12
6切坡坡体要求
13
6.1一般规定
13
6.2构造要求
15
6.3施工要求
15
7 切坡坡面防护
16
7.1一般规定
16
7.2 切坡坡面防护措施
17
7.3 切坡坡面防护施工
19
8切坡坡面截排水
.21
II
8.1一般规定
21
8.2 截排水系统
21
8.3 截排水施工
22
9巡查与监测
26
9.1一般规定
26
9.2巡查及监测要求
.26
9.3 预警和报警
28
10 切坡坡面防护工程维护
.30
附录A碎石土野外鉴别
.31
附录B黏性土野外鉴别
.32
III
1总则
1.0.1为指导湖南省农村切坡自建住房,
做好房屋场址选择、切
坡安全防范及坡面防护等工作,提升农村居民自建房安全水平,
根据本省实际并参照外省有关做法,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湖南省在稳定的土质边坡上,局部切坡建设
不超过三层的农村居民自建房且切坡形成的永久性土质边坡总
高度小于8m、总宽度小于20m的情形.
切坡高度大
于5w时设平台
恒塔
切坡
图1.0.2边坡高度示意图
1.0.3农村居民切坡建房应遵循“选址合理、切坡合适、建房合规、
排水通畅、监测到位”原则,稳步有序开展建设活动.当建设场
地有放坡条件,且无不良地质作用时宜优先采用坡率法切坡.
1.0.4本导则主要针对采用坡率法施工的永久性土质边坡,当存
在下列情况时 农村居民自建房的切坡及边坡防护应进行专业设
计后实施(有标准设计图集的,可根据相关条件选用):
1总高度大于或等于8m的土质边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