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显微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显微镜产品的分类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可见光下进行观察的机械筒长为160mm或无限远的各类生物显微镜.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摄影、摄像技术进行图像观察和处理的各类生物显微镜(以下简称显微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609显微镜物镜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 1-2003 ISO 2859-1:1999 IDT)
GB/T9246显微镜目镜
GB/T9247显微镜聚光镜
GB/T15464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2055. 1 显微镜 物镜螺纹 第1部分:RMS型物镜螺纹(4/5in×1/36in)(GB/T 22055. 1-2008 1SO 8038-1;1997 IDT)
GB/T22056显微镜物镜和目镜的标志(GB/T22056-2008 ISO8578:1997 MOD)
GB/T22057.1显微镜相对机械参考平面的成像距离第1部分:筒长160mm(GB/T22057.12008 ISO 9345-1; 1996 MOD)
GB/T22057.2显微镜相对机械参考平面的成像距离第2部分: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GB/T 22057. 2-2008 1SO 9345-2:2003 MOD)
3分类及基本参数
3.1显微镜的分类按表1规定.
表1
型 式项 目 普及显微镜 实验室显微镜 研究用显微镜低倍 高倍机械简长 160 mm 或o最高总放大率 ≤640X >640× 适用于明场、暗场、荧适用的显微术 适用于一般明场 适用于一般明场观察 适用于明场、暗场、荧光、 光、相衬、偏光、微分干种类 观察 相衬显微术及显微摄影术 涉星微术及显微摄影术
表1(续)
型 式项 日 普及显微镜 实验室显微镜 研究用显微镜低倍 高倍物 类别 消色差、半平场消色差 平场消色差 平场消色差,平场半复镜 消色差及平场复消色差放大率 放大率 根据GB/T9246选用与物镜性能相适应的目镜 根据GB/T2609规定选用观察形式 单目 单目或双目 双目目 镜简形式 单筒 单简或双筒 三简镜 目镜与镜管的 2.2配合尺寸物镜转换器规格 三孔或不具备 三孔或三孔以上 四孔或四孔以上转换器聚光镜 无 根据GB/T9247选用中心可调式载 机械式载物台,以光轴为 机械式载物台、以光轴载物台 物台或仅有标 本压簧的固定 机械式载物台或附标本 移动尺的固定载物台 X方向 中心的移动范围 ±35 mm X方向 为中心的移动范围 ±35 mm获物台 Y方向 ±15 mm Y方向 ±25 mm微调机构 可不具有微调 有微调机构,分度值为 有微调机构,分度值为 有微调机构,分废值为机构 0 005 msm~0 002 mm 0 002 msma 0 002 mm~0 001 mm必需具备的 相衬装置、荧光装置、显微 相衬装置、荧光装置、偏 光装置、显微摄影摄像选购附件 装置 摄影摄像装置、暗场照明 装置、暗场照明装置、微分于涉装置其他附件 显微摄影摄像装置、暗场 显微措绘器 显微光度计照明装置、显微摧绘器 垂直照明装置
显微镜物镜的像距为无限远的光学系统,其镜筒透镜的焦距应按GB/T22057.2的规定选用.
3.5 双目镜筒两出瞳间距离可调节,左右两出瞳之间的距离最小不大于55mm,最大不小于75mm.
3.6 显微镜物镜和目镜的标志应符合GB/T22056的规定.
物镜齐焦尺寸应符合GB/T22057.1和GB/T22057.2的规定.3.7
显微镜物镜螺纹尺寸应符合GB/T22055.1的规定.
3.9 显微镜可拆卸聚光镜、滤色片的连接尺寸应符合JB/T8230.8的规定.
3.10 显微镜物镜、目镜、聚光镜等可拆卸的光学部件应按GB/T2609、GB/T9246及GB/T9247等相关标准制造.
4要求
4. 1
各类物镜应校正好相应的像差.2
消色差物镜应校正好球差、色差和彗差.
半平场消色差物镜除了必须达到消色差物镜的要求外,还应适当校正物镜的场曲.
平场消色差物镜除了必须达到消色差物镜的要求外,还应很好地校正物镜的场曲.
平场半复消色差物镜除了必须达到平场消色差物镜的要求外,还应较好地校正物镜的二级光谱.
平场复消色差物镜除了必须达到平场消色物镜的要求外,还应很好地校正物镜的二级光谱和色球差.
对于CF型物镜应校正垂轴色差.
4.2显微镜成像应清晰,其清晰范围(直径)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单位为毫米
半平场消色差 平场消色差 平场半复消色差 平场复消色差数值孔径 消色差物镜 物镜 物境 物镜 物悦≤0 20 7 11 13 5 15 5 15 5>0 20~0 40 7 10 5 13 5 14 14 5>0 40~0 80 6 5 9 5 13 5 13 5 13 5>0 80 ~1 00 5 5 8 11 11 5 12>1 0 4 7 10 10 5 11
4.3使用物镜转换器换用不同放大率的物镜时,各物镜应齐焦,齐焦差允许范围见表3.
表3
单位为毫术
物境转换显微镜类别 由10倍换用10倍以下的 由10倍换用10倍以上的 由干燥系高倍物镜至其能物镜 干燥系物境 浸液系物镜普及显微镜 ±0 15 ±0 06 ±0 03实验室和研究用显微镜 ±0 12 ±0 04 0.02 0.03注:负号是指物镜接近标本的方向.
4.4物镜转换器定位应准确稳定其重复性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低倍普及显微镜:不大于0.030mm; 高倍普及显微镜:不大于0.025mm;c)实验室显微镜:不大于0.020mm; b)d)研究用显微镜:不大于0.015mm.
4.5使用物镜转换器换用不同放大率的物镜后,原像面中心不应越出视场.
位移不得大于0.05mm.作用力撤去后,载物台应恢复到原位,相对于原位的偏移量不大于0.005mm. 4.6载物台与显微镜架的联接应牢固,当载物台的左侧或右侧受到5N水平方向的作用力时,其最大
4.7使用机械式载物台或标本移动尺使标本在5mmX5mm范围内移动时标本像不应模糊,如需要重新调焦时,其调节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普及显微镜:不大于0.012mm;b)实验室显微镜及研究用显微镜:不大于0.008mm.
4.8视场内像的清晰区域应与视场同心,无一边清晰一边模期现象.
4.9使用微调焦机构时,用10倍物镜观察,在景深范围内像面中心位移应符合下列要求:
a)普及显微镜:不大于0.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