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8]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118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安全篇(2025版)》(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和内容解释.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10楼,邮政编码:010060,电话:,电子邮箱:zazxaqfwk@).
主要编写人员:赵来兵欧阳东杰张公烨连正昊王宁博石宇 苗锋张晋陈迪王杰 王志远冀东晟董晶叶生龙 马力赵子梁李操王强 张鑫王帅周资魏凤琪 吕晨炜郑婷乔慧敏樊促遥
目录
1总则...
1.1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2
2 安全行为准则 2
2.1基本要求22.2建设单位行为要求 32.3勘察、设计单位行为要求 42.4施工单位行为要求 52.5监理单位行为要求 72.6监测单位行为要求8
3安全生产现场控制 .9
3.1基坑工程, .93.2脚手架工程 143.3起重机械.. .353.4安全防护 .493.5模板支撑 .523.6临时用电 .543.7文明施工 .653.8消防安全, .663.9危化品管理 .693.10其他 70
1总则
1.1目的
1.1.1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1.2.2部门规章.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
号);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1.2.3有关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1.3适用范围
1.3.1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安全行为准则
2.1基本要求
2.1.1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2.1.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依法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责.2.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1.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各自工程项目负责人.2.1.5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业,对签署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依法承担责任.2.1.6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