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797-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组织与职责 5总则 6素质与技能 7形象与装备 8服务要求. 9设施与设置 10旅游智慧警务 11评价与考核13 附录A(资料性)旅游警察专属袖标 附录B(资料性)旅游警辅专属袖标 附录C(资料性)旅游警察专属标牌
DB32/T 479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凌玉富、汪强、周兆洪、杨敏、王积助。
DB32/T 4797-2024
旅游警务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警务组织与职责、总则、素质与技能、形象与装备、服务要求、设施与设置、旅游智 慧警务、评价与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为旅游活动参与者提供的旅游警务服务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1384-2024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A524-20042004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GA525-20042004式警车摩托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GA1068-2013警用船艇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GA1732一2020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警务tourismpolicing 维护旅游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为旅 游者提供报警救助、咨询解答、便民措施等服务的公安机关警务工作。
3.2 旅游警察tourismpolice 专职维护旅游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查处涉旅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 为旅游者提供报警救助、咨询解答、便民措施等服务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4组织与职责
4.1旅游警务组织机构 各设区市根据本地情况宜设立独立运作的旅游警察支队,也可在各地治安部门或景区专业分局增挂 旅游警察支队牌子,明确专门部门牵头旅游治安管理工作。
5A级景区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宜设立旅游警察大队,交警大队宜增挂旅游警察交警大队 牌子。
重点景区和市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宜视情增设旅游警察中队。
DB32/T 4797-2024
4.2旅游警务组织工作职责 4.2.1维护景区景点治安秩序,参与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开展旅游治安情态分析研判和指挥调度工作。
4.2.2依法打击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2.3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集中整治涉旅乱象,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4.2.4为旅游者提供报警救助、咨询解答、便民措施等服务.调处、协处涉旅矛盾纠纷。
4.2.5指导督促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1旅游警察警务活动应遵循《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总体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勤、热情 服务。
5.2旅游警察现场执法应以“不耽误游客行程“为原则,对接报的涉旅警情第一时间就近受理、快速处 置,实现“纠纷快调快处、事故快勘快赔、案件快交快办”。
5.3旅游警察应坚持“快捷(Fast)、靠前(Front)、身边(Face)、满意(Favorite)“的服务理念.在服务过程 中做到”主动感知、主动微笑、主动提示、主动帮助、主动宣传”。
5.4提供旅游警务服务时,应充分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早,全力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6素质与技能 6.1基本要求 具备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本职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6.2专业要求 6.2.1旅游常识 6.2.1.1应熟悉城市文化、景点人文等本地旅游常识,能为旅游者提供介绍引导。
6.2.1.2应熟知景区景点交通线路、服务设施、便民措施等,能为旅游者提供引导服务。
6.2.1.3宜取得导游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2.2双语交流 6.2.2.1宜具备英语或其他语种基本口语对话能力.掌握旅游警察双语场景对话内容,并能熟练应用。
6.2.2.2宜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考试。
6.2.3应急救助 6.2.3.1应掌握创伤救护等基本急救常识和应急救援相关装备使用方法,第一时间开辰救助教援。
6.2.3.2宜取得国家应急救援员等资格证书。
6.2.4信息服务 6.2.4.1应根据岗位要求,熟悉掌握旅游警务相关信息系统、平台和移动应用功能。
6.2.4.2应熟悉旅游警察、城市或景区智慧旅游服务APP等服务功能,能主动为旅游者推介
DB32/T 4797-2024 相关应用。
6.2.4.3应熟练使用导航、交通信息查询、翻译等功能的手机APP软件和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等科技装 备.能主动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7形象与装备 7.1着装 7.1.1旅游警察着装应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
7.1.2旅游警察除按规定着装外.民警应在右上臂规范佩戴制式统一的旅游警察专属袖标,警务辅助人 员应佩戴旅游警辅专属袖标,旅游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专属袖标见附录A和附录B。
7.1.3负责或协助道路交通疏导的旅游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7.1.4如遇特殊气候变化或特殊任务要求,由各地旅游警察牵头部门统一通知着装、换装要求。
7.2携装 7.2.1旅游警察单警应配带警用多功能腰带、伸缩警棍、金属手、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便民服务包、 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等“九小件”:旅游警辅单警应配带警用多功能腰带、防卫棍、便 民服务包、执法记录仅等“四小件”。
可选配发光交通指挥棒、肩闪灯、警用水壶等。
7.2.2旅游警察所携便民服务包宜放置急救护理用品、旅游景点地图、平安旅游宣传册等。
7.2.3旅游警察根据警务活动需要,配备警用自行车、自平衡巡逻车、电动巡逻车、警用摩托车、指挥服务 车、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警用船艇等交通工具和指挥调度、应急处突、救援救护、便民服务等专用装备。
7.2.4旅游警察所使用制式车辆、装备应按照GA524-2004、GA5252004GA1068-2013 GA1732一2020的要求进行涂装,并宜在合适部位增加喷绘或张贴旅游警察专属标牌(见附录C),所携 装备应保持外观完好、状况良好,并规范携带、配带。
7.3执勤姿态 7.3.1旅游警察站姿状态执勤时,应采取并步或跨步站资,保持精神饱满、站姿挺拔。
7.3.2旅游警察步巡执勤时,应按“两人成行、三人成列“要求组成队列巡进,队列排面整齐、步调划一、步 态稳健。
7.3.3旅游警察使用警用巡逻车(船)执勤时,应开启警灯,规范驾驶,主动避让旅游者及车辆(游船)。
乘 坐者应保持坐姿端正,注意观察周边情况,遇求助招手即停,主动热情询问,并帮助协调解决。
车辆停驶 状态下,应保持端庄坐姿或下车在车旁呈站姿观察、戒备状态,禁止在车(船)内坐姿不正、吸烟、闲聊、睡 觉等。
7.3.4旅游警察使用自平衡巡逻车执勤时应保持车上站立、身姿挺拔,要注意控制车速,招手即停、热情 应答。
7.3.5旅游警察使用警用自行车执勤时应佩戴骑行风镜、头盔和反光背心,在非机动车道依交规行驶,保 持适当车速,注意避让行人车辆,遇求助招手即停,驻车或下车热情询问,并帮助协调解决。
7.3.6旅游警察使用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巡逻任务时,应由取得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资质的人 员操作,事先拟定飞行计划.注意观察现场情况,规范操作、安全驾驶。
8服务要求
8.1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秩序综合执法,净化景区环境秩序,确保旅游市场文明有序,为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