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653-84
红外辐射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The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infraredradiation paints
国家标准局批准
UDC667.61:535 .2-15
红外辐射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The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infrared radiation paints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红外辐射涂料产品(以下简称涂料).
涂料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等部门的加热设备上,提高辐射出射度或改变辐射能谱分布,以获得显著的节能效益.
1配方、温度、类型与基体
1.1配方涂料由辐射材料、粘结剂和稀释剂配制而成.
1.2适用温度范围 200以下;200~ 600℃;600~1200℃.
1.3类型有机粘结剂型涂料: 无机粘结剂型涂料.
1.4基体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
2技术条件
2.1涂料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及工艺配方制造.
层现象. 2.2涂料应具有适宜于涂复工艺(浸、剧、喷)的悬浮性,搅拌均匀后的料案,在1小时内应无分
2.3应提供适宜于涂复工艺(设、刷、喷)的粘度性能,每批产品检测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0%.
结剂型涂料采用落球冲击法测定,在承受2000gcm的冲击后,涂层应无裂纹,无剥落. 2.4涂层对基体的粘结牢度.有机粘结剂型涂料按圆滚线划痕法测定,应不低干3级标准:无机枯
2.5耐冷热交变性能.试样从室温加热至规定的温度,然后冷却至室温,反复5次,目测涂层表面无粉化、无鼓泡、无裂纹、无剥落.
2.6有机粘结剂型涂料的耐湿热性能.在潮态条件下能正常工作,涂层无起泡、无脱落.
进行比较时,的最大负偏差应不超过0.05. 2.7应至少给出波长在2.5~15微米(um)区间的涂层光谱发射率,每批产品检测值与基准值
2.8涂层的法向全发射率en应不低于0.85.
2.9抗老化性能.试样经500h巡温试验后,涂层无粉化、无鼓泡、无裂纹、无剥落,法向全发射率e值亦应不低于第2.8条规定值的95%.
2.10凡应用于食品、生活用品、农付产品等行业的红外辐射涂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含有放射性元素的涂料,其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2.11料浆内不得含有杂物、瓶、罐、听等容器应完整无损,标志、包装应符合产品规定.
2.12经密封包装的涂料产品,其有效使用期应大于半年.
3试验方法(附录A)
4检验规则
4.1涂料产品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4.2涂料产品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
4.3出厂试验
4.3.1按本标准第2.11条逐件检查验收.
4.3.2按本标准第2.2、2.3条进行抽样检查,抽样率为总数的1%.
4.3.3按本标准第2.4、2.5条要求,应制作试样后检测,试样不少于3件.
进行型式试验. 4.4在下列情况下,应按本标准第2.2、2.3、2.4、2.5、2.6、2.7、2.8、2.9、2.10、2.11条的要求
4.4.1新产品试制完成时:
4.4.2正常产品每半年至少一次;
4.4.3当原料、配方、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4.4.4一度停产而恢复生产时.
4.5作型式试验的抽样产品与试样,可抽数量应各不少于3件,若其中有1件不符合本规定的任何一条要求时,则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再抽取双倍数量的产品并制作试样进行试验,若仍有1件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定为不合格.
5标志、包装、贮存
5.1标志
瓶、罐、听等容器外表应贴包括如下内容的标签:
5.1.1产品型号、名称;
5.1.2注册商标;
5.1.3重量;
5.1.4生产厂、出厂日期:
5.1.5贮存期限;
5.1.6注意事项(如易燃、易腐蚀、有毒、防冻).
5.2包装
5.2.1涂料产品容器的材质不得与涂料起化学作用.
5.2.2包装必须密封,防止外溢.易碎、易损及易变形的容器,必须采用木箱或瓦楞纸箱进行包装.
5.2.3包装箱应用文字注明:
a.产品型号:
b.制造厂名:
c.重量、数量;
d.箱子外形尺寸;
e.收货单位与地址:
f.“易碎品”、“小心轻放”、“防潮”、“不得倒置”等标志.
5.2.4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说明书.
5.3C存
5.3.1产品应密封后贮存在干燥通风仓库内,严禁火种.
5.3.2易燃、易腐蚀及有毒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贮存.
附录A
测试方法
(参考件)
A.1悬浮性试验(第2.2条)
按工艺配比的料浆,取200ml,经搅拌均匀后放置在量杯内,静置1h,观察料浆面,应无清液和分层现象.
A.2粘度试验(第2.3条)
采用涂-4粘度计,按GB1723-79《漆膜粘度测定法》进行.
A.3粘结牢度试验(第2.4条)
A.3.1有机粘结剂型涂料按GB1720-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A.3.2无机粘结剂型涂料按GB1732一79《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
A.4耐冷热交变性能试验(第2.5条)
按照规定工艺,将料浆加涂在50×120×(1~1.5)mm表面经处理的金属试片上,制备成试样,至少4件,其中3件放置在加热炉内升温至规定温度,保持30min,迅速取出,立刻在50~60m/min的风速下冷却至室温,连续循环5次,应与另1件未经试验的试样进行比较检查,并符合第2.5条要求.
金属试片材质可根据试验选择,一般600C以下可用碳钢、不锈钢等材料:600C以上可用不锈钢
用温度的1.10倍;600~1200℃取产品最高使用温度的1.05倍.
A.5耐湿热性能试验(第2.6条)
按GB1740-79《漆膜耐湿热测定法》进行.
A.6光谱发射率e测试(第2.7条)
光谱发射率e的表达式为:
eiMs(T)式中:M、(T)-途层试样在温度为T,波长为的△A间隔内的光谱辐射出射度,W/(m²μm); Ms(x-T)-与试样同温度T,同波长的△x间隔时黑体表面光谱辐射出射度,W/(m²μm).
A.6.1测试条件
试验温度T(K)值,可按涂料的工作温度范围内选取;光谱发射率e的波段,应至少给出2.5~15微米(μm)范围.
A.6.2测试装置
a.推荐用“700一1200K涂层及材料的红外光谱法向发射率测定仪”.
注:许勤量、邵介称、符瑞华《700一1290K涂层及材料的红外光谱法向发射率的测定》工程热物理学报第5卷第1期(1984年)PP75-81.
b.在国家颁发统一测试方法前,凡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可,并通过鉴定的其它光谱发射率测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