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812-2016代替GB/T4812-2006
特级原木
Logs of super grad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4812-2006《特级原木》.
本标准与GB/T4812-2006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了树种、检尺长、检尺径(见4.1、4.2,2006年版3.1、3.2);修改了劈裂的允许限度(见4.3中的表2,2006年版3.3中的表2);放宽了树包(隐生节)、弯曲限度(见4.3中的表2 2006年版3.3中的表2); 加严了边材腐朽、环裂、弧裂、虫眼限度(见4.3中的表2,2006年版3.3中的表2);增加了凹兜、多向弯曲、炸裂限度和主要适用树种名称(见4.3中的表2及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
方红林业局、方正林业局、柴河林业局、黄泥河林业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桂林市林业局木材总公司、东
本标准起草人:刘长奇、时兰翠、许斌、朱宝磊、黄在华、关帅、曹秀芳、楚文碧、潘树森、徐守军、刘淑兰、崔宇佳、张炳林、苏兆风、张龙德、杨忠成、辛文佳、李胤、于长久、杨朝君、杨亮庆、孙景波、关永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812-1984 GB/T 4812-1995 GB/T 4812-2006
特级原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级原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材积计算、抽样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高级建筑、装修、文物装饰、家具、乐器及各种特殊用途的优质原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4原木检验GB/T155原木缺陷GB/T4814原木材积表GB/T17659.1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GB/T15787原木检验术语LY/T1511原木产品标志号印
3术语和定义
GB/T155、GB/T1578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树种名称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4.1树种名称
4.2尺寸
4.2.1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尺寸
树种 检尺长 检尺径m cm针叶树 2~6 自22以上(柏木杉木自20以上)朗叶树 2~-6 自 24以上(白样自20以上)
4.2.3检尺径按2cm进级.
4.3材质指标
材质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材质指标
缺陷名称 检量要求 允许限度活节、死节 检尺长任意1m范围内,节子直径不超过检尺径 15%:针叶2个.阔叶1个树包(隐生节) 全材长范围内,凸起原本表面高度不超过 35mm:针叶1个,周叶2个已腐朽树包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心材腐朽 全材长范围内,腐朽直径不超过检尺径 大头10%,小头不许有纵裂长度不超过检尺长 杉木15%,其他树种10%裂纹 环裂 断面弧裂拱高不超过检尺径 20% 不许有小头 不许有劈裂 大头劈裂已脱落厚度不超过同一断面同方向原有直径 10%最大弯曲拱高与该弯内曲水平长相比不超过 1.5%弯曲 多向弯由 不许有扭转纹 小头1m长范围内,顿斜高度不超过检尺径 10%偏心 小头断面中心与能心之间距离不超过检尺径 10%外伤 径向深度不超过检尺径 10%外夹皮 距大头端面1m材长范围内,长度不得超过检尺长 10%抽心 其他部位 大头断面抽心直径不超过检尺径 10% 不许有四兜 大头凹陷深度造成断面直径小于检尺径的 不许有边材腐朽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贯通裂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炸裂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树瘤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护粥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偏桔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虫眼 在全材长范围内 在全材长范围内 不许有风折木 双心材 在全材长范园内 不许有 不许有枯立木 不许有注:其他未列人缺陷不计.
5检验方法、材积计算、抽样判定方法
5.1尺寸检量,按GB/T144执行.5.2材质评定,按GB/T144执行.5.3材积计算,按GB/T4814执行.5.4抽样判定方法,按GB/T17659.1执行.5.5原木产品标志号印,按LY/T151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