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613-2014代替GB/T5613-1995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Designation for cast stee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内容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5613-1995《铸钢牌号表示方法》,本标准与GB/T5613-1995相比,主要技术
一增加了具有特殊性能的铸钢的代号;
修改了铸钢牌号合金元素及含量表示方法;
修改了铸钢牌号示例;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铸造研究所、暨南大学.
司、安徽省宁国新宁装备制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数省机械科学研究所、浙江裕融实业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铸造有限责任公南大学韶关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卫、葛晨光、蔡永武、李来龙、蒋春宏、刘彩贤、周道宏、赵金斌、高义民、刘英、宋量.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613-1985GB/T .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钢牌号用代号、化学元素符号、名义含量及力学性能进行表示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铸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3.1铸钢代号
3.1.1铸钢代号用"铸"和"钢”两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正体字母"ZG"表示.3.1.2当要表示铸钢的特殊性能时,可以用代表铸钢特殊性能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正体字母排列3.1.3铸钢代号及实例见附录A. 在铸钢代号的后面.
3.2元素符号、名义含量及力学性能
铸钢牌号中主要合金元素符号用国际化学元素符号表示,混合稀土元素用符号“RE"表示.名义含量及力学性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其含量修约规则执行GB/T8170的规定.
3.3以力学性能表示的铸钢牌号
在牌号中"ZG"后面的两组数字表示力学性能,第一组数字表示该牌号铸钢的屈服强度最低值,第二组数字表示其抗拉强度最低值,单位均为MPa.两组数字间用"-"隔开.
3.4以化学成分表示的铸钢牌号
在铸钢代号"ZG"之后.3.4.2在牌号中“ZG"后面以一组(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铸钢的名义碳含量(以万分之几计).的铸钢,牌号中名义碳含量用平均碳含量表示.3.4.4在名义碳含量后面排列各主要合金元素符号,在元素符号后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合金元素名义含量(以百分之几计).合金元素平均含量<1.50%时,牌号中只标明元素符号,一般不标明含量;合金元号后面相应写成2、3、4、5 素平均含量为1.50%~2.49%、2.50%~3.49%、3.50%~4.49%、4.50%~5.49%**时,在合金元素符3.4.5当主要合金化元素多于三种时,可以在牌号中只标注前两种或前三种元素的名义含量值;各元 3.4.1当以化学成分表示铸钢的牌号时,碳含量(质量分数)以及合金元素符号和含量(质量分数)排列 3.4.3平均碳含量<0.1%的铸钢,其第一位数字为"0”,牌号中名义碳含量用上限表示;碳含量≥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