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文件
认可委(秘)[2024]34号
关于发布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 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及其过渡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实验室及评审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已完成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的修订换版工作.经批准,文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为保证新旧版本文件的顺利过渡,现将本文件的过渡政策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为文件过渡期;
二、过渡期内,新旧版文件可根据实验室的换版情况进行使用;
三、自2025年7月1日起,CNAS将按照CNAS-CL01-G001:2024的要求受理实验室的认可申请并开展评审活动.
该文件可在CNAS网站(https:/
附件:1.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2.认可规范文件(CNAS-CL01-G001:2018与CNAS-CL01-G001:2024)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
抄送:本秘书处:存档(2).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CNAS-CL01-G0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AccreditationCriteriaforthe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前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01-G001:2018《CNAS-CL01应用要求》.
CNAS于2014年首次制订CNAS-CL52:2014《CNAS-CL01应用要求》.2018年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换版,本文件进行了换版并修改文件编号为CNAS-CL01-G001:2018.
本次换版主要根据实验室认可及评审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修订.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4通用要求
4.1.4实验室应在任何可能发生影响公正性的事件时持续不断的识别风险.
5结构要求
5.1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注:该实体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以及相关登记注册法规规定的其他实体.
a)实验室为独立注册的法律实体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律实体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律实体的名称.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律实体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注册的法律实体时,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律实体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e)实验室为注册法律实体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律实体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的管理层中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
5.5a)当实验室所在的母体机构还从事实验室活动以外的活动时,实验室应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活动与实验室活动之间的关系.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中不仅应明确实验室自身的组织结构,还应明确母体机构的组织结构并能清晰表明实验室在母体机构中的位置,以及实验室和与其实验室活动相关的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5.5e)实验室所设定的文件层级、类型、数量及详略程度应确保实验室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注:实验室可根据实验室规模、实验室活动类型特点、工作量的大小、管理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性、人员的能力以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等不同的特点,灵活制定文件.
6资源要求
6.2人员
6.2.2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