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680-2003代替GB/T 6680-1986
General rules for sampling liquid chemical produ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国家标准GB/T 6680-2003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出版发行邮政编码:100045http: // bzcbs 电话: 637874472004年5月第一版2005年1月电子版制作书号:155066 ▪ 1-20803:(010)
前言
本标准参考ISO3170:1988(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3(英文版)修订.本标准与前版标准技术性差异: 一删除了前版的第6章液化气体的内容;修改了采样设备(前版的附录A,本版的第6章).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6680-19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通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裕华贸易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兵、王华、周玮、顾海东、梅建、周飞舟、陈莉平.本标准委托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1986年8月.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化工产品采样的术语及定义、基本要求、采样方案、采样设备和操作方法.品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液体产品的采样. 本标准适用于温度不超过100C,压力为常压或接近常压的液体化工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在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6681-2003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3723-19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idtISO3165:1976)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部位样品spot sample
从物料的特定部位或在物料流的特定部位和时间采得的一定数量或大小的样品.它是代表瞬时或局部环境的一种样品,如图1所示.
3. 2
表面样品surface sample
在物料表面采得的样品,以获得关于此物料表面的资料,如图1所示.
3. 3
在物料的最低点采得的样品,以获得关于此物料在该部位的资料.如图1所示.
3. 4 上部样品upper sample
在液面下相当于一定体积(总体积的1/6)的深处采得的一种部位样品.如图1所示.
在液面下相当于总体积一半的深处采得的一种部位样品.如图1所示.
在液面下相当于一定体积(总体积的5/6)的深处采得的一种部位样品.如图1所示.
3. 7
全液位样品full level sample
从容器内全液位采得的样品.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