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938-2008代替GB/T8938-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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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8938-1988(打字纸3的修订.本标准与GB/T8938-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将原标准中产品分为A、B、C三等改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一裂断长调整为抗张指数: 亮度和尘埃度指标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色差指标.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文伦.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8938-1988.本标准委托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GB/T8938-1988.
打字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打字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配以复写纸进行多份打印用的打字纸和复写、信笺等用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450-2008,ISO186:2002 MOD)
GB/T460纸施胶度的测定
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462-2008.1SO287:1985 ISO638:1978 MOD)
GB/T1541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1999 IDT)
GB/T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GB/T7974-2002,neqISO2470:1999)
GB/T7975纸和纸板颜色的测定(漫反射法)
GB/T10342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0739-2002,egvISO187:1990)
GB/T 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GB/T 12914-2008,ISO1924-1:1992,ISO1924-2:1992 MOD)
3产品分类
3.1打字纸按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3.2打字纸一般为白色,按订货合同规定也可生产各种颜色的打字纸.
4技术要求
4.1打字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或合同规定.
表1
指标名称 单位 规定优等品 合格品定量 g/m² 26 028 0 30 0 32 0定量偏差 % ±5紧度 g/cms² 0 60 0 60 70 0 0 55亮度(白度) 施胶度 A A mm % 0 25抗张指数(纵横平均) A Nm/g 33 0 30 0 27 0撕裂指数(纵向) > 8/ - N 3 85 3 55 3 00生 0. 2 mm² ~0 5 mm² 70 100 150埃 >0 5 mm² ~1 0 mm²≤ 个/m² 2 5 8交货水分 >1. 0 mm % 不应有 5 0~8 0 不应有 不应有注:彩色打字纸不考核亮度(白度).
4.2打字纸的纤维组织应均匀,纸面应平整,不应有褶子、破损、斑痕、鼓泡、硬质块及明显条痕等外观缺陷.打字纸的切边应整齐、洁净,同批纸的色差△E”应不大于2.0.
4.3打字纸一般为平板纸,尺寸为:787mm×1092mm、880mm×1230mm,尺寸偏差应不超过土3mm.偏斜度应不超过3mm.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按合同生产其他尺寸的打字纸.
5试验方法
5.1试样的采取按GB/T450进行,试样的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10739进行.5.2尺寸及偏斜度按GB/T451.1测定.5.4 5.3定量按GB/T451.2测定. 紧度按GB/T451.2和GB/T451.3测定.5.5亮度(白度)按GB/T7974测定.5.6 施胶度按GB/T460-2008测定,采用墨水划线法.5.7 抗张指数按GB/T12914测定,仲裁时采用恒速拉伸法.5.8撕裂指数按GB/T455测定. 5.9 尘埃度按GB/T1541测定.5.10 交货水分按GB/T462测定.5.11 同批纸的色差按GB/T7975测定.5.12外观检验采用目测.
6检验规则
6.1以一次交货的数量为一批,但每批应不多于280件(卷).6.2供方应保证打字纸的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每件(卷)纸内应附有一份产品合格证.6.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应按GB/T2828.1规定进行.平板纸样本单位为件,卷筒纸样本单位为卷. 接收质量限(AQL):撕裂指数、抗张指数AQL=4.O;定量、紧度、施胶度、亮度(白度)、尘埃度、交货水分、色差、尺寸及偏斜度、外观质量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2(见表2).
表2
批量/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S-2件或卷 样本量 AQL4. 0 AQL6.5AcRe Ac Re2~150 3 2 013 01 0 1151~1 200 5 - - 1 2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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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 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5需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1个月内通知供方对该产品进行共同检验,如不符合本标 准或合同的规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如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2打字纸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不应将纸件从高处扔下, 7.1打字纸的标志、包装应符合GB/T10342或按订货合同的规定.7.3应妥善贮存和保管打字纸,并防止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