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460-2008代替 GB/T 104601989
Pea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GB/T10460-1989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本标准是对GB/T10460-1989豌豆》的修订.
一对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一对原标准的引用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了原标准的术语及定义:一对分类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豌豆的术语和定义;一对质量指标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0460-1989.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青海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红、宗绪晓、包世英、贺振邦、宋刚.
-GB/T 104601989
豌 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豌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豌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15粮食卫生标准GB/T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5491粮食、油料检验杆样、分样法GB/T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519谷物与豆类千粒重的测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T22725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纯粮(质)率检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豌豆peas豌豆栽培种生产的英果种子.
3.2 纯粮率pure grainyield除去杂质的豌豆籽粒(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的质量分数.
3.3不完善粒unsound kernel 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 3. 1病斑粒spotted kernel粒面有病斑,伤及胚的籽粒.
3.3.2虫蚀粒injured kernel种皮被虫蛙蚀、伤及胚的籽粒.
GB/T 10460-2008
生霉粒moldy kernel粒面生毒的籽粒.
3. 3. 4破损粒broken kernel子叶残缺、横断、破损的籽粒.
3.3.5 生芽粒sprouted kernel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籽粒.
3.3.6未熟粒hrivelled pods/kernel籽粒不饱满,皱缩达粒面二分之一以上,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籽粒.
3.4杂质foreign impurity豌豆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儿种:
3. 4. 1 筛下物material passed sieve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4.2无机杂质inorganieimpurity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 4. 3有机杂质organicimpurity无食用价值的豌豆籽粒、异种粮粒、精秆碎渣及其他有机物质.
3.5 色泽、气味colour.odour一批豌豆固有的色泽和气味.
4分类
按豌豆千粒重和皮色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4.1大粒白色豌豆:千粒重大于250g,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2大粒绿色豌豆:千粒重大于250g.种皮为绿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3大粒紫色豌豆:千粒重大于250g,种皮为紫色或褐紫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4中粒白色豌豆:千粒重在150g~250g之间,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5中粒绿色豌豆:千粒重在150g~250g之间,种皮为绿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6中粒紫色豌豆:千粒重在150g~250g之间,种皮为紫色或褐紫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7小粒白色豌豆:千粒重小于150g,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 4.8小粒绿色豌豆:千粒重小于150g,种皮为绿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9小粒紫色豌豆:千粒重小于150g,种皮为紫色或褐紫色的不低于95%的豌豆.4.10混合豌豆:不符合4.1~4.9规定的豌豆.
5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表1豌豆质量要求
等 级 纯率/%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总量 其中:无机余质1 >98 0 色泽新鲜、无异味2 ≥95 0 ≤1.0 ≤0.5 ≤12.0 色泽较暗、无异味等外 3 ≥92 0 色泽陈旧、无异味<92 0 5.2卫生要求 5.2.1 卫生指标按GB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2.2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检验方法 6.1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6.2千粒重测定法:按GB/T5519执行.6.3色泽、气味检验:按GB/T5492执行.6.4皮色类型检验:按GB/T5493执行6.5纯粮率检验:按GB/T22725执行. 6.6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按GB/T5494执行.6.7水分检验:按GB/T5497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5490执行.7.2判定规则:纯粮率应符合表1中相应等级的要求,其他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纯粮率低于3等,其他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定为等外级豌豆. 8标签标识 8.1预销售包装的豌豆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8.2非零售豌豆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9包装、储存和运输 9.1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17190的要求,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缝口严密、结实,不应撒漏:不应给产品带来污染和异味. 9.2储存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 物质混存. 9.3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