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1081--2025
Requirements forroute flightsfiling data of general aviation shorthaul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目次
II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航线航班命名规则 24.1 短途运输企业三字代码 24.2机场三字代码 24.3 机场四字代码 24.4 短途运输电子记录编号 24.5 短途运输电子客票号 24.6 短途运输航班号命名规则 34.7 短途运输航班起降时刻数据格式 34.8 短途运输电子客票状态 34.9 短途运输航空器机型缩写 35航线航班数据交换要求 35.1 总体要求,5.2销售系统交换数据 45.3 离港系统交换数据5.4 航显系统交换数据6航线航班数据备案及信息报送66.1 总体要求 96.3航线资料备案 6.2航线航班数据备案 9106.4短途运输航线航班信息报送 10参考文献 1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商可佳、于博、张兵、唐赫、马莉、郝立平、刘峰涛、俞瑾、宋绪家、钟振东、董可、陈心、周桂银、童矿、邹莹芝、武建飞、秦岩、杨黎、吕玉虎、陈民、祁朝晖、李娜娜.
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航班数据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航班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数据备案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务使用的销售系统、离港系统、屏显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以及“民航智慧监管平台通用航空管理系统”中的备案和信息报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59.1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第1部分:国家和地区代码
MH/T1039通用航空术语
3术语和定义
MH/T103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通用航空短途运输generalaviationshorthaul
通用航空企业使用30座(含机组)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开展的短距离定期载客运输飞行服务活动.注:涉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飞行的,距离一般不超过500kmn:涉及跨省且跨海飞行的,距离一般不超过800k: 省内飞行的,距离不限.[来源:民航规(2023)50号,第三条]
3.2
国内通程航班 domestie through check-in flight
通程航班参与方通过加入《通程航班服务协议》等协议,并在“国内通程航班服务管理平台”录入通程航班信息,为接受通程航班服务的旅客提供“一次支付、 一次值机、一次安检、行李直挂、全程无忧”,必要时协助安排住宿等全流程保障的国内联程航班.
[来源:民航规(2023)31号,第三条]
3.3
旅客订座记录passenger namerecord
按照一定规则形成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订座记录的编码.
3.4
电子客票号electronicticketnumber
按照一定规则形成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电子客票的编码.
3.5
客票状态electronicticket status
在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务中反映电子客票使用情况的标识.
3.6
短途运输航班号flightnumberforgeneralaviationshorthaul
按一定规则,以短途运输企业三字代码加3位数字表示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班编号.
短途运输企业aviationenterprisesfor generalaviation short haul
开展短途运输业务的通用航空企业.
3.8
短途运输机场airportfor generalaviation short ha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