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培训目的及要求
相关术语解释及法规要求
公司生产特点
培训目的
明确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通过培训,能够让承包商充分了解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预防承包商事故的发生,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培训--管理要求
1.承包商入厂前,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参加项目的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一级安全培训,并向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提供相关培训和考试记录
2.项目实施单位(用户单位)负责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对承包商进行入厂、施工作业及其它安全要求的二级安全培训,并为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考核合格后,发给“入厂许可证”,并记录归档;
3.项目实施单位(用户单位)负责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对承包商进行与项目相关的高危作业的专项三级安全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安全标准,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关“高危作业资格证”,并记录归档;
培训-管理要求
4.属地主管在日常安全审核中,发现承包商员工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时,应立即提出并按要求对其进行再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重新认证;
5.承包商入员工若离开工作区域6个月以上,试做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培训;
6.承包商员工在同一工作区域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需做施工作业及高危作业的复习培训;
7.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对承包商培训记录的归档管理;
8.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断的改、扩建项目部分,有用户单位承担2、3、4项工作内容,并将培训考核结果给项目组织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