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XXXXX-XXXX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乘用车
Greenhouse gases-Quantitative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of productcarbon footprint-Passenger cars
(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目次
前 言引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量化目的.6量化范围,7清单分析,8影响评价, II9结果解释,10产品碳足迹报告 1711产品碳足迹声明 17附录A(资料性)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 18附录B(资料性)乘用车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模板 23附录C(资料性)全球增温潜势. 86附录D(资料性)碳排放核算范围及常用参数参考值. 29附录E (规范性)数据质量等级. 6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南开大学、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 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博萃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汽信息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明楠、张铜柱、郑天雷、柳邵辉、来鑫雪、孙锌、邓佳辉、徐鹤、余海军、李晶、崔晨、林光亮、陈敏、曹植、方海峰、林晓、潘学兴、吴彬、张驰昆、俞宁、刘志鹏、林嘉、马乃锋、王若鑫、徐家明、肖鸿霞、沈健、丛龙泽、徐明、王文斌、周小贞、王雪、张勤才、王志白、 骆涛、任磊、王皓、姜兆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本次为首次制定.
引言
下用途: 本文件围绕核算原则、量化方法、碳足迹报告等规定乘用车产品碳足迹核算要求,预计可实现以
提供乘用车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为产品研究和开发、技术改进、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和沟通提供信息: 便于开展乘用车产品碳足迹声明或信息交流:更好地了解乘用车产品碳足迹,以便明确减少碳排放的潜在机会: 促进汽车行业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乘用车产品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可信度、一致性和透明度:期阶段的评估: 促进对替代产品设计和采购方案、生产和制造方法、原材料选择、运输、回收和其他生命末促进乘用车产品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管理战略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及时识别低碳供应链:为相关决策者确定更加低碳的乘用车技术路线提供依据: 提供可靠的乘用车产品碳足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