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819-2025
口唇和眼部化妆品中10种荧光素类着 色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法
Determination of 10fluorescein color additives in lipstick and eye areacosmetics-High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泰科实验室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道清、马明、庞钰君、李乐琴、曹丹、黄逸儿.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口唇和眼部化妆品中10种荧光素类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法
1范围
4.5-二碘荧光素二钠、四澳荧光素、四溴荧光素二钠、四溴四氯荧光素、四氯四澳荧光素二钠、 本文件规定了口唇和眼部化妆品中荧光素、荧光素钠、4'.5'-二溴荧光素、4”5'-二碘荧光素、罗丹明B等10种着色剂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口唇和眼部化妆品中荧光素、荧光素钠、45'- 二溴荧光素、4'5'-二碘荧光素4”5’-二碘荧光素二钠、四澳荧光素、四溴荧光素二钠、四溴四氯美光素、四氯四澳荧光素二钠、罗丹明B等10种着色剂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方法提要
用甲醇和四氢呋喘混合溶液提取化妆品中的荧光素类着色剂,离心分离后,采用高效液相色谱配置荧光检测器检测目标物.必要时,需进行质谱确证.
5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为GB/T6682中规定的一级水.
5.1试剂
5.1.1甲醇(CH,OH):色谱纯.5.1.2乙晴(CH CN):色谱纯.5.1.3乙酸(CHCOOH):色谱纯.5.1.5甘氨酸(C H NO ). 5.1.4四氢呋响(CHO):色谱纯.5.1.6氢氧化钠(Na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