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 for Reporting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ofSpecial Equipment Accident
前言
2023年5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下达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的修订任务书,并且成立了修订工作组.修订工作组在充分调研、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并且对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修订工作组经过多轮研究、讨论、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稿.2023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进一步补充修订要求,调整修订工作组成员.修订工作组对照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2024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修订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4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进行审议,形成报批稿.2024年7月3日,本导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增加了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相关安全事件条款,厘清了分级原则以及调查范围,强化了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程序、形式、内容以及相关要求,完善了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技术鉴定与评估、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报告内容等有关规定,规范了事故调查报告报批、事故处理、调查文书与统计等要求.通过此次修订工作,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质量,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效落实.
目录
1 总则 (1)2 事故报告 (3)3 事故调查组织与管理 (4)4 事故现场调查 (9)鉴定和评估 ...(13)56 分析与认定 (15)7 事故调查报告 (18)8 事故调查报告报批与事故处理 (20)事故调查文书与数据统计 (23)910 附则.. (24)
附件A特种设备事故相关术语与含义 (25)附件B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相关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表 (31)附件C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32)附录c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编制说明 (34)附件D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一般表格和文书(格式) (36)附录da发文机关关于成立XX(事故名称)事故调查组的请示 (37)附录db发文机关关于由我局单独对XX(事故名称)事故进行调查的请示(38)..(39)附录dc关于请XX等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的函.PP密 关于委托你局进行XX(事故名称)事故调查的函 (40)附录de 特种设备现场勘查记录 -(41)P密 特种设备事故询问笔录 (43)附录dg 关于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 (45)附录dh技术档案资料审查记录表 (47)附录di特种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估算表 (49)附录dj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委托书.. (51)附录dk技术鉴定委托书... (52)附录dl发文机关关于申请对XX(事故名称)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53)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54)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工作的及时性、科学性与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相关安全事件的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应当执行本导则的规定,调查处理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3相关术语与含义
本导则特种设备事故相关术语与含义见附件A.
1.4事故定义与特征
特种设备事故定义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确定.
特种设备事故一般表现为危及或者伤害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损坏设备设施或者致使生产、使用活动中止,通常具有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故障或者受困(滞留)等特征.
1.5事故等级
1.5.1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等级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划分.
1.5.2事故等级变化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新确定事故等级.其中,事故中的死亡人员应当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受伤人员可参照GB/T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和GB/T1549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分类界定,或者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30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原事故等级不变.
1.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特种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义见附件A,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照GB/T672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确定.
1.7特种设备相关事故
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相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特种设备具备使用功能前或者在拆卸、报废、转移等非作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
(2)特种设备作业、检验、检测、安全管理人员劳动保护措施不当或者缺失而发生的事故;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驶出规定的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发生的事故;
(4)气瓶装车、卸车过程中,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因交通事故并且非本体原因导致撞击、倾覆及其引发爆炸、泄漏等特征的事故;
(5)火灾等原因引发的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等特征的事故;
(6)铭牌上额定参数在《特种设备目录》规定范围之外的设备,在使用中达到特种设备使用工况而发生的事故;
(7)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破坏以及其他外力原因导致压力管道破损而发生的事故;
(8)起重机械索具或者可拆分吊具原因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故.
1.8特种设备相关安全事件
除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之外,特种设备相关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相关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事故;
(2)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恐怖活动或者自杀的突发事件;
(3)具备特种设备事故特征但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特种设备事故等级的突发事件;
(4)与特种设备相关的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