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813.3-2015代替GB/T10813.3-1989
青瓷器
第3部分:纹片釉青瓷器
Part 3:Celadon porcelain ware with craquele glaze
Celadon porcelainwar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0813《青瓷器》分为4个部分:
第2部分:陈设艺术青瓷器; 第1部分:日用青瓷器;一第3部分:纹片釉青瓷器:第4部分:青瓷包装容器.
本部分为GB/T10813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0813.31989《青瓷器系列标准纹片轴青瓷器》.与GB/T10813.3198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增加了吸水率和铅、镉溶出量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5.26.1、6.2):
修改了产品质量等级(见4.3,1989年版的3.2);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
有限公司、龙泉哥弟窑青瓷有限公司、宜兴爱宜艺术陶瓷有限公司、丽水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宜兴市中远 本部分起草单位:宜兴碧玉青瓷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宜兴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浙江天丰陶瓷青瓷厂、潮州市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坤怀、谈志坚、周方武、林建康、范泽锋、万东光、陈小平、陈维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813.31989
第3部分:纹片釉青瓷器
青瓷器
1范围
GB/T10813的本部分规定了纹片釉青瓷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轴以氧化铁为着色剂,以铁骨胎、朱砂胎或白色胎为坪胎,在还原气氛下烧成的釉面呈现纹片的青瓷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3299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GB/T 3300 日用陶瓷器变形检验方法GB/T 3301 日用陶瓷器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GB/T3302日用陶瓷器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GB/T3303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GB/T3534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GB/T5000日用陶瓷名词术语GB 12651 1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辆溶出量允许极限
3术语和定义
GB/T3303、GB/T5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分类
4.1按产品的形式和用途分为雕塑类、器Ⅲ类、其他类. 4.2雕塑类、器Ⅲ类和其他类的规格按各类产品最大部位尺寸计算,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见表1.
表1
单位为毫米
类别 型 式塑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型器Ⅱ类 400其他类
4.3按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合格品.
5技术要求
5.1吸水率不大于1.0%.5.2用于盛装食物的器Ⅲ类产品,铅、辐溶出量允许极限应符合GB12651的规定.5.5产品不允许有磕碰、胎裂,雕塑人物、动物头脸和器Ⅲ类的口部,优等品不允许有釉泡、熔洞、落渣 5.4成套产品协调一致,产品配件、附件与主体吻合相称.缺陷,5.6产品的缝合线痕迹不明显.5.7产品各等级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2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3种缺陷:b)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5种缺陷.
5.3产品放在平面上,应平整稳定;产品釉面应有纹片,釉面光润、色泽美观.
表2
序号 缺陷名称 测定量和单位 产品规格 优等品 合格品变形 长度/mm 雕塑类 影响艺术效果不许可1 器Ⅲ类 特、大型 中、小型 不超过口径的3% 不超过口径的5% 不超过口径的4%特型 ≤350.限4个 ≤4.0.限5个2 斑点 直径/mm 大型 ≤3.0限4个 ≤3.5限5个中型 小型 <2.5、限4个 ≤2.0.限4个 <3.0,限5个 ≤2.5、限5个特、大型 ≤2.5.限5个 <3.5.限5个直径/mm 中、小型 ≤2.0.限4个 <3.0限4个4 还泡、挖瘩 直径/mm 特、大型 ≤4.0.限6个 影响艺术效果不许可混渣 中、小型 特、大型 ≤3.5.限6个 <3.5.限4个 ≤4.0.限5个5 落渣 直径/mm 中、小型 ≤3.0限4个 <3.5-限5个特、大型 ≤1.0.限15个 ≤1.0.限20个6 毛孔 直径/mm 中、小型 ≤1 0.限10个 ≤1.0限15个全部 不得密集在一处7 缺泥 面积/mm² 全部 影响艺术效果不许可缺釉 特型 大型 <18.限5处 ≤20.限5处 ≤25.限6处 ≤30限6处8 缩轴 面积/mm² 中型 ≤16,限4处 ≤20,限5处小型 ≤14.限4处 <15.限5处特、大型 ≤2.5.限4个 ≤3.0.限5个独泡 直径/mm 中、小型 ≤2.0.限4个 ≤2.5.限5个全部 开口轴泡不许可 表2(续) 序号 缺陷名称 测定量和单位 产品规格 优等品 合格品10 厚轴 薄轴 面积/mm² 全部 影响艺术效果不许可特、大型 口沿棱角处不超过20 口沿棱角处严重不许可11 刺轴 长度/mm 中、小型 口沿棱角处不超过15 口沿棱角处严重不许可全部 其他部位不许可12 粘疮粘渣 长度/mm 全部 粘疤显见面不许可,非显见面严重不许可.底足应磨平13 烟重 确积/mm² 全部 影响艺术效果不许可注1:本部分所规定的缺陷允许范围如不适用特殊器型和装饰的产品,可在企业标准或合同中作补充规定.注2:本部分未能包括的缺陷根据其形状可按相似缺陷处理. 6试验方法 6.1吸水率测定 按GB/T3299执行. 6.2铅、锡溶出量测定按 GB/T 3534执行. 6.3产品的口径或高度误差、缺陷尺寸测定按GB/T3301执行, 6.4变形测定按GB/T3300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 7.2交收检验 质量合格的文件.7.2.3交收检验按GB/T2828.12012的各项规定执行.各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接收质量限、检 7.2.2交收检验项目为5.3、5.4、5.5、5.6、5.7规定的内容.验水平及抽样方案见表3,正常检查一次抽样及判定按表4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