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846-89
船用磁罗经自动操舵仪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marine autopilot with magneticpass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用磁罗经自动操舱仪 通用技术条件
GB 10846-89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marine autopilotwith magnetic pas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磁罗经自动操舱仪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磁罗经自动操舱仪(以下简称操舱仪),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操舵仅.
2引用标准
GB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3896A级酸罗经技术条件GB3768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GB3907工业无线电干扰基本测量方法GB4859电气设备的抗干扰特性基本测量方法GB6833电子测量仅器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GB10104船用B级磁罗经通用技术条件CB1146.11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J:长霉 CB1038船用导航仅器运输包装技术条件CB1146.12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CB1146.15船舶设备环境试验方法试验R:外壳防水CB3023船舶电器设备和仪器仪表铭牌与标牌CB/Z206磁罗经在船上的定位
3术语
3.1磁罗经自动操舵仪autopilot with magnetic pass3.2远距离操纵remote steering 根据磁罗经指令信号完成自动操织舱机的仪器,利用手提式操织器实现的随动操纵或简单操织.3.3眼踪精度folowaccuracy随动操纵时,舱角值与舱角指令值之差,
4技术要求
4.1自动操纵灵敏度带传感器的A级磁罗经不低于1"航向,带传感器的B级磁罗经不低于2航向,
4.2随动操纵灵敏度不低于1.5给定舵角.
4.3跟踪精度
随动操纵:舵角小于15*时±1.5°;舵角大于15°时±2°b.远距离操纵:舵角小于10°时士2;舵角大于10°时士3°.
4.4舵角指示误差不大于1°
4.5航向稳定精度
4.6操舱仪的外壳防护应符合如下规定:安装在驾驶室,舵机舱的仅器为IPX2; 安装在露天甲板的仅器为IP×6.
4.7适应转舱速度:操舱仪能在(3~8°)/s范围内正常工作.
4.8“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由产品标准规定.
4.9使用寿命由产品标准规定.
8由直流电源供电,电压波动为额定电压的10%~-10%;b.由交流电源供电,电压波动为额定电压的10%~一10%;频率波动为额定频率的6%~-6%1c.由蓄电池供电,电压波动为额定电压的30%~-10%.
4.11操舵仪各仪器应能承受与其额定电压相应的绝缘介电耐压强度试验1min面无表面飞强、绝缘元件显著发热和试验电压下降现象.
4.12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操舵仪系统的绝缘电阻为:冷态10MΩ;热态5MQ
4.14操舵仅在正常情况下,电源端子干扰电压所允许电平,在10kHz时为100dB(uV),连续升到1MHz时为60dB(uV),操舵仪在电源线上受到400V瞬态电压时,应能正常工作.
4.15操舱仪工作时在距离仅器任何部分1m处测得的噪声功率峰值,应不超过65dB(A).
方式时,不论原为何种操纵方式和舱叶在任何位置,应不经任何协调即能在3s内实现转换.
4.17操舵仪电源中断后,一旦电源恢复,应能立即恢复工作.
4.18操舱仪应具有防止各种操织方式同时操纵的措施.
4.19操舵仪各操织手柄、旋钮、舵轮等的操纵方向应一致,顺时针转动时,向右偏舵:逆时针转动时,向左偏舱.
4.20操舵仅中所用的外购配套件,应尽量选用已定整或正式生产的船用产品,并具有合格证.
零件应采用耐久、滞燃和耐霉的材料,
操能仪操纵台壳体应采用非避性材料.
4.21操航仅在故障部位确定以后,应能在30min内更换元器件,使操舱仅恢复工作.
4.22操舵仅应设有舵角限位开关,限航角为左右满舱减2°.
4.23操仅控制旋钮的数量应尽可能少,在设计时,应采取防止这些控制旋钮无意碰动面误操作的措施,操能仅中直流或交流电压(射额电压除外)合成的瞬时值大于50V的回路,应做到仅可通过扳手或 起子之类的工具才能接近,并应在仪器内部有明显警告标志.
4.24一次改变航向10°时,超调量不大于20%,振荡不超过1.5次,
4.25操舱仅应具有聚运行指示.
4.26凡是影响驾驶人员正常工作的照明装置,应能进行亮度调节.
4.27如果操舵仅不具有参数自动调节功德,应有天气调节装置和随船舶操织性能不同面改变控制系统参数的调节装置.
4.28在各操舱控制装置上,如果设有磁航向复示器,则复示器刻度盘的最小分皮值应不大于1,并应设置航向匹配装置,
4.29在各操舵控制装置上,如果设有舱角复示器,则舵角刻度盘的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2”.
4.30操舵仅应具有显示电源失电、泵电机过载、断相和船舶编航超过允许值的声光报警装置.当接受来自舵机液压系统失压传感器的电信号时,能进行声光报警,报警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单独电源或蓄电池供电:e.用于故障报警的灯光显示一般为红色,对可稍缓采取措施的报警,则可用黄色. b.具有消音功能,但灯光倍号在故障排除之前不应熄灭:
操能仪应有免受电源极性的瞬时和意外反向或错相序影响的保护措施.
4.31磁罗经应符合GB3896或GB10104的规定.
磁罗经与操舱仅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CB/Z206的要求.
4.32磁航向传感器可安装于罗盆顶部或底部,其零位输出不大于2.5航向.
4.33操舱仅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需工作:
a.环境温度;-15~55℃;c.斜:横域22.5°,纵倾10°; b.相对湿度:温度在40±3C时湿度为91%~95%:
d.振动:在下列各频段承受正弦振动试验15min;
5~12.5Hz 幅值±1. 6 mm25~50Hz值±0.10mm 12.5~25 Hz 幅值士0.38mm
e.环境介质:操舱仪周围空气含有盐雾和霉菌.
4.34环境介质:操舱仅周围空气含有盐雾和霉菌.
4.35操舵仅外观不应有漆层脱落、材料龟裂、零件变形,电镀件不应有明显锈斑.
5试验方法
5.1操舵灵敏度满试
5.1.1操舱仅处于自动操纵工作状态,在最高灵敏度状态下,由磁罗经传感器给定航向信号,向左(或向右)缓慢转动磁罗经罗盆(或传感器),直至操舱仅末级元件动作,测记航向值,然后反向转动磁罗经罗 盆(或传感器),直至操航仪末级元件反向动作,测记航向值,两航向之差值的二分之一,即为自动操纵航向灵敏度,试验结果应符合4.1条的规定.
5.1.2操舱仪处于随动操纵状态,向左(或向右)转动舵轮或旋钮,直至操舱仪末级元件动作,再反向转动舱轮或能钮,直至操舱仪末级元件反向动作,舵轮或旋钮反向转过指令能角值的二分之一,即为随动操纵灵敏度.试验结果应符合4.2条的规定.
5.2眼踪精度试验
位置时舵角值与上述指令值之差应符合4.3条的规定.
5.3能角指示误差试验
在随动状态下,转动舱轮(或旋钮),给出0°、土5*、土10、土20、±30舵令,观察舱轮(或旋钮)在上述位置时舱角指示器示值与实际舵角之差,应符合4.4条的规定.
5.4外壳防水试验
按CB1146.15和4.6条规定的相应等级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CB1146.15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5.5适应转舱速度测试
转动舵轮,测记舵叶从一舷满舵转至另一舷满舵所需时间.取三次所测记时间的平均值去除舵叶转过的角度,该商值应符合4.7条的规定.
5.6绝缘介电耐压强度试验
试验机的频率为45~62Hz,功率不小于2.5kVA,
将被试仅器的旁路电容、印制线路板、半导体等低压元件断开后,将载流部分用裸导线连起来,对壳体加压.试验起始电压为250V,然后以100V/s的速度升压,对于额定电压大于60V的仪器将电压升到2000V;对于额定电压小于60V的仪器将电压升到500V.在此值保持1min后,以同样的速度降压至250V,断开试验电源,试验结果应符合4.11条的规定,
5.7绝缘电阻试验
对操舱仪所属各仅器单独经过耐压试验后,将载流部分用裸导线连起来,用兆欧表测量对壳体的绝缘电阻,额定电压不大于65V时,兆欧表电压为2倍额定电压,最低250V;额定电压65V时,兆欧表
5.8电源变化试验
操舵仅处于工作状态,按表1所列的条件试验15min,在此期间测试操舱灵敏度应符合4.1、4.2条的规定.
表1
项 电压变化 颜率变化电 (额定电压)% (额定频率)%10 6交流 10 10 6 618直演 10 "39蓄电池 19
5.9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源端子干扰电压试验按GB3907进行.抗干扰试验按GB4859.GB6833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