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633-2000
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Marine engineroom centralcontrolconsole general specification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11633-1989《船舶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修订主要依据IEC60092-504:1994《船舶电气专用设备控制和测量仪表》、IEC60092-302:1997《船用电气设备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3(1996)和最 新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对原标准在结构型式、尺寸系列、环境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准结构等方面均作大量的修改和充实.
1)取消了名词术语、结构型式及尺寸系列;
2)对温度、湿度、摇摆、振动、电源电压、频率变化等环境条件,按现行标准及船规要求进行了修改;
3)产品绝缘性能中增加了热态绝缘电阻要求,以提高产品运行状态下的电气可靠性;
4)增加了高温、摇摆、振动、电磁兼容试验方法;
5)将原标准规定三级公路的运输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改为按GB/T2423.39-199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e:弹跳试验方法》,用以模拟产品在公路车辆运输中所遇到的随机冲击和碰撞 环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1633-1989.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航海仪器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天宝、肖蕴玉、李九林、唐金彬.
本标准于1989年9月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633-2000代替GB/T 11633-1989
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Marine engine room central controlconsole general specificatio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机舱集中控制台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集控室内集中控制及监视主、辅机运行工况的集中控制台(以下简称集控台)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2引用标准
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eqv IEC 60068-2-2:1974)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eqv IEC 60068-2-30:1980)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e和导则:振动(正弦)(idt IEC 60068-2-6:1982)GB/T2423.16-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长霉 (idt IEC :1988)GB/T2423.17-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eqv IEC 60068-211:1981)GB/T2423.31-198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倾斜和摇摆试验方法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0250-1988船舶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negIEC/TC181533:1977) GB/T13306-1991标牌CB/T765-1997电器仪表和武备涂料涂覆技术条件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
3要求
3.1.1除另有规定外,集控台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3.1.1.1环境空气温度
a)封闭处所内为0~45C;b)自动化电子设备(包括含有电子元件的设备)见表1.
表1自动化电子设备环境空气温度
位 度般封闭处所和有空调的封闭处所 安 ss~-s有敏热设备且无空调的封闭处所 5~70
3.1.1.2相对湿度
a)温度不高于45C时为95%士3%;
b)温度高于45C时为70%士3%.
3.1.1.3倾斜、摇摆
a)斜22.5°;
3.1.1.4振动
b)频率13.2~100Hz、加速度±7m/s². a)频率2.0~13.2Hx、振幅±1mm;
3.1.1.5盐雾、霉菌
a)集控台的金属零、部件及绝缘部分经48h盐雾试验后,试样表面不应产生金属腐蚀物.
b)集控台的绝缘零、部件经28d长霉试验后,试样表面霉菌生长等级不超过GB/T2423.16中规定的2级.
3.1.1.6弹跳
集控台应能经受弹跳试验,试验后其外观、机械结构、电气性能应无损坏.
3.1.2电压和频率波动
集控台在表2所规定的电压和频率偏离额定值的波动情况下应能可靠工作.
表2电压和频率波动
电气设备、仅表 参数 稳 态 瞬态% % 恢复时间一般设备 电压 10~6 ±20 1.5额率 ±5 ±10 5由蓄电池供 充电期间接于蓄电池 电压 0~5Z-电的设备 充电期间不接于蓄池 -25~20
3.2结构与安装
3.2.1结构
3.2.1.1集控台外壳的防护等级至少应为IP20,台面部分至少应为IP40.
3.2.1.2集控台的骨架及整体结构,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经受船体振动及公路运输而不损伤.
3.2.1.3集控台吊装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吊装时不致引起集控台的永久变形和损坏.
3.2.1.4集控台前面应装有坚固的绝缘扶手.
3.2.1.5门、抽展等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拆卸方便,并与配合平面相吻合,抽展应有防止斜滑及拉出2
的机构.
3.2.1.6金属件,除其材料本身有较好的耐蚀性能外,均应有可靠的保护层.
3.2.2集控台板面的布置
3.2.2.1集控台板面上的仪表、开关、按钮及各类指示灯的布置均应保证操作方便、监视容易、防止造 成误操作.
3.2.2.2为便于操作、监视和维修,板面器件应按主机、发电机、锅炉、辅机等分组配置,对主要设备的仪表、指示灯以及有重要作用的器件,在各组别中应优先配置.
3.2.2.3仪表、报警指示灯、运转指示灯、系统模拟图、显示器等应布置在倾斜或竖直立面上.手动控制按钮、报警按钮、应答按钮、功能试验按钮应布置在与其他按钮容易区别的位置. 的手柄、转换开关、按钮和带灯按钮以及与其有关的操作和状态指示灯等应布置在台面上.蜂鸣器停止
3.2.2.4操作同一用途的多台机器的控制和监视设备在排列时应考虑对应于机器在机舱内的安装位置.
3.2.2.5主机转速表、增压器转速表、燃油负荷指示器等,应对应于主机遥控操纵手柄的位置布置.转换式温度计、增压器转速表等的转换开关,应与仪表靠近布置.
3.2.2.6紧急停止开关等安全操作设备,应布置在台面上,并使其操作简便,且不会引起误操作.
3.2.2.7主机遥控装置(包括操纵手柄、主机传令钟、操纵位置转换开关、操纵位置指示灯、操织装置报警指示灯等)、机舱人员呼叫开关、巡查呼叫开关等应布置在集控台台面的中央部位.电话应布置在主机遥控装置操作位置的附近.
3.2.2.8集控台上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及其意义见表3和表4.
表3指示灯的颜色及意义
頭色 意 说红 危险或报警 潜在危险的警告或要求立即进行处理的情况警告注意 条件变化或临近变化绿 安全 安全状况的指示或批准进行根据需要指定特定的意义 可以指定蓝色表示红色、黄色、绿色所含意义以外任何白 任何意义.每当用红色、黄色、绿色存在疑问时,可用白 一种特定的意义未指定特定意义(中性色) 色,例如:可用白色表示确认
表4按钮的颜色及意义
色 意红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黄 停止或断开 应急保险起动或接通蓝 红、黄、绿颜色不包含的任何意义黑、灰、白 无规定意义
3.2.3.1集控台上设备及仪表的配置,应满足《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对不同自动化等级船舶的要求.
3.2.3.2集控台上的设备、仪表应符合规定功能和船用要求.检测和指示仪表在安装前应进行计量鉴定,并有鉴定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