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1876-2007代替GB/T11876-1989
船用随动操舱仪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follow-up pilot of ship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1876-1989(船用随动操舵仪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1876-1989相比有下列主要技术差异: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一增加了“操舵灵敏度”的要求;增加了“液压油温过高”和“液压油滤油器压力差过大”的报警功能;一增加了电源瞬态变化和电源故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了交流冷态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Mg”的规定:-"无线电干扰”改称为“电磁兼容性”,相应的引用标准、要求和试验方法也作出了修改:-开散甲板的环境温度由原来"-25C~60C"修改为"-25C~70C”;环境试验改按GB/T2423规定的方法进行.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航海仪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妙英、汤思遥.本标准于1984年2月首次发布.1989年12月第一次修订.
船用随动操舱仪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随动操舱仅的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随动操舵仅(以下简称操舱仪)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2423.16-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长霉GB/T2423.31-198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倾斜和摇摆试验方法 GB/T2423.17-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6113.2-199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脚变脉冲群抗抗度试验GB/T17626.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CB/T3246-1994船舶专用低压电器基本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操舵误差steeringerror
3. 2舱角复示误差rudder angle feed back error在规定的操舵角度范围内,操舱仪的舵角复示值与舵叶实际位置之间的偏差.
3. 3
操舵灵敏度steeringsensitivity
操舵仪工作时,使操舱仅末级元件动作的最小给定舵角.
GB/T 11876-2007
3. 4不灵敏性no sensitivity
操舵仪工作时,操舵仅末级元件不动作的舵角范围(即操舵灵敏度的可调范围).
3.5动力设备power equipments
操舵仪中电动机及其辅助的电气设备,以及与电动机相连的液压泵的统称.
4要求
4.1外观4.1.1涂覆件的涂覆层应附着力强,不应有脱落、裂缝和锈蚀等现象.4.1.2电镀件的镀层不应有班点、气泡和锈蚀等现象.4.1.3零部件不应有机械损伤,紧固件不应有松动和脱落.
4.2安全性
4.2.1操舵仅内部的连接导线应成束敷设,活动部分应有保护措施,不应使用单股硬线.导线端头应套上标有与接线图相符的耐久性标记.
4.2.2操舵仪及其设备的外壳应设有专用的铜质接地装置,并有耐久标记.
4.3指示灯
4.3.1操舵仪的指示灯应有表示功能或用途的标牌.指示灯的颜色要求见表1.
表1指示灯颜色
颜色 含义绿色 安全、正常运转、正常工作状态、在右位置红色 报警、在左航位置黄色 注意白色 无具体含义蒸色 根据需要给予特定的含义
4.3.2安装在驾驶室和桥楼的操舱仪,其常亮指示灯应能调光.
4.4性能
4.4.1操舵范围
用于海洋船舶的操舱仪的操舵范围应为土35°;用于内河船舶的操舵仪的操舵范围应为土40°
操舵仪的操舵误差不应大于1°,零位误差不应大于0.5.
4.4.3舱角复示误差
操舵仪的舵角复示误差不应大于1°
4.4.4操舵灵敏度
操舵仪的操舵灵敏度不应大于1”.
4.4.5不灵敏性
操舵仪内应设有灵敏度调节器,使操舵仪在不灵敏区0.5°~2"之间可调.在操舵角度范围内,舱叶不应有振荡现象.
4.5功能
4.5.1动力设备
4.5.1.1操舵仪应设置动力设备起动装置.该装置应满足:a)若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力设备起动装置,应能转换;
b)能从驾驶室控制,并有相应的指示;c)当动力源发生故障失电后又恢复供电时,能自动再起动,
4.5.1.2用于内河船舶的操舵仪应设置应急油泵起动装置.
4.5.2操舱控制系统
操舵仪应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系统(除操舵手轮或手柄外),且每套系统均能在驾驶室控制.当一套系统发生故障时,应能在3s内转人另一系统工作.
4.5.3操舵控制装置
4.5.3.1在驾驶室和舵机舱等部位操舱仪应设置操舱控制装置.该装置应满足: a)舵机舱应有能选择操舵控制装置投人运行的措施,并有明显的标记;b)应有防止同时操舵的措施;c)操舵方向应一致.4.5.3.2当主电源中断后再接通时,操舵仅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4.5.4操舱方式
操舵仪应有“随动”和“手动”两种操舵方式,并应有相应的文字显示.操舱方式转换时间应不超过3 8.
4.5.5报警装置
4.5.5.1当操舵仅收到下列信号之一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 a)操舵装置动力设备的供电故障:b)舵机电路或电动机断相及过载:c)操舵装置液压油柜油位过低;d)液压油温过高;e)当安装滤油器时,液压油滤油器压力差过大,
4.5.5.2报警装置由单独电源供电,并应有相应指示.4.5.5.3报警装置应具有消音功能和自检功能,且消音后应不影响下一次报警.4.5.5.4红色报警灯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不应熄灭.4.5.5.5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的主仪上或主仪附近.
4.6绝缘电阻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操舵仪各仪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交流回路(≥65V):冷态时不小于20MΩ;热态时不小于10M; 湿热下不小于2MQ.b)直流回路(≤65V):冷态时不小于5MΩ:热态时不小于1MΩ;湿热下不小于1MΩ.
4.7介电强度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操舱仪各仪器应具有下列介电强度:
a)额定电压不大于65V,耐受电压500V;b)额定电压大于65V,小于(或等于)250V,耐受电压为1500V;c)额定电压大于250V,小于(或等于)500V,耐受电压为2000V.
额定电压频率为45Hz~62Hz,历时1mim,应无击穿或闪烁现象.耐受电压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