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919-2017代替GB/T12919-1991
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cleaning equipments of air source in ship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2919-1991《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与GB/T12919-199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取消“术语"一章(见1991年版的第3章); 修改名称为《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技术条件》;修改了进气压力数值(见3.2.1和3.2.2,1991年版的4.2.1和4.2.2);增加了压力露点要求(见3.2.1和3.2.2): 增加了“设计与结构"(见4.1):增加了“外观质量”(见4.2);修改了大气压露点、压力降、固体颗粒等级和含油量要求(见4.3.2、4.3.3、4.3.4、4.3.5,1991年版的4.2.1和 4.2.2);修改了“介电强度”要求(见4.3.9.1991年版的5.11); 增加了噪声要求(见4.3.8);修改了“绝缘电阻”要求(见4.3.10,1991年版的5.10);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一修改了强度试验和密封性试验的保压时间数值(见5.3.7和5.3.8,1991年版的6.3.2和6.3.3).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沪东重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超、王文中、周伟中、魏华兴、王踪、胡朝霞、李俊、刘梦园.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2919-1991.
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简称净化装置)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及海洋平台上以压缩空气为动力源的控制系统中气源净化装置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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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喷嘴
3分类
3.1型式
根据净化装置采用不同的干燥方法,将净化装置分为:
a)冷冻式净化装置:利用制冷设备将压缩空气冷却到其露点温度,析出压缩空气中的水分,干燥b)吸附式净化装置:利用吸附剂吸收压缩空气中的水分,干燥后的压缩空气再经过精密过滤器 后的压缩空气再经过精密过滤器排除杂质,得到清活压缩空气:排除杂质,得到清洁压缩空气.
3.2规格参数
3.2.1冷冻式净化装置的规格参数见表1.
表1冷冻式净化装置规格参数
序号 参数 单位 数值1 额定处理流量 m²/min 0 3、0 6 13、6 10 20 40 60 80. 100 160 200 3002 进气压力 MPa 0 16 0.7(0 81 1 3 153 进气温度4 压力露点 ≤10额定处理流量数值为推荐值. 基于一个标准大气压下,进气温度为35℃的工况条件.
3.2.2吸附式净化装置的规格参数见表2.
表2吸附式净化装置规格参数
序号 参数 单位 数值1 额定处理流量 m²/min 0 3 0 6 1、3、610 20 40 60 80100 160 200 3002 进气压力 MPa 0 16 0 7(0 8 1 3 153 进气组度 40压力露点 20额定处理流量数值为推荐值.基于一个标准大气压下进气温度为35℃的工况条件.
3.3产品标记
3.3.1净化装置的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3.3.2净化装置的标记示例如下:
额定处理流量为1m/min(标准大气压下)的冷冻式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表示为:船用控制气源净化装置GB/T12919-2017CQJ-1L
4要求
4.1设计与结构
4.1.1环境温度若大于40℃,应对净化装置的干燥器部分进行冷却处理.
4.1.2净化装置应设置压力表.
2
4.1.3净化装置宜设置压差计.4.1.4每个过滤器底部应配置排污阀.4.1.5净化装置应无异常振动与杂音.4.1.6净化装置的电源应符合GB/T12920的要求.4.1.7净化装置的电气部分的设计要求应符合GB/T3783的要求.
4.2外观质量
4.2.1净化装置的外表面不应有裂纹等缺陷油漆面应均匀.4.2.2净化装置的铸件不应有裂纹、气孔、疏松、夹渣等铸造缺陷.4.2.3净化装置的管件应布置整齐.
4.3性能
4.3.1耗气量
冷冻式净化装置的耗气量应不大于10%;吸附式净化装置的再生耗气量应不大于15%.
4.3.2露点
净化装置处理后空气的大气压露点宜不高于一40℃.
4.3.3压力降
在最大流量下,冷冻式净化装置的压力降应不大于进口空气压力的5%,吸附式净化装置的压力降应不大于进口空气压力的3%.
4.3.4固体颗粒等级
净化装置处理后空气的固体颗粒等级应达到GB/T13277.1-2008规定的1级.
4.3.5含油量
净化装置处理后空气的含油量应不超过1mg/m².
4.3.6强度
净化装置在1.5倍公称压力下,元器件应无损坏.
4.3.7密封性
净化装置在1.25倍公称压力下,应无漏气现象.
4.3.8噪声
净化装置的噪声应低于A计权声功率级85dB.
4.3.9介电强度
净化装置应耐介电强度在2500V电压条件下1min不被击穿.
4.3.10绝缘电阻
净化装置应用500V直流高阻计测定绝缘电阻,热态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