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917.3-2009代替 GB 13917.3-1992 GB/T 17322.3-1998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 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
Part 3:Smoke generator and smoke table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分10个部分:
一第1部分:喷射剂: 一第2部分:气雾剂;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第4部分:蚊香;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一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第7部分:饵剂;第8部分:粉剂、笔剂:第9部分:驱避剂:一第10部分:模拟现场.
本部分为GB/T13917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13917.3-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小型烟雾剂及烟雾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GB/T17322.3-1998《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小型烟雾剂》
本部分与GB13917.3-1992及GB/T17322.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13917.3-1992及GB/T17322.3-1998进行了合并,使方法与评价在同一标准内得以体现,应用更加便利;一关于标准试虫的规定修订为: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修改并明确了供试昆虫的龄期; 修改了试虫蚊的数量;一不再要求设立空白对照试验:一增加了烟片的评价标准;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方式:一增加了对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立丰、王晓军、张金桐、辛正、孙晨熹、吴士雄、彭渤.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917.3-1992;
GB/T 17322. 3-1998.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 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1范围
GB/T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烟剂及烟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本部分适用于烟剂及烟片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蛋赚进行烟雾处理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2供试材料
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2.1蚊
淡色库蚊(Culex pipiens pallens)(北方地区)或致倦库蚊(Culex pipiens quinquefasciatus)(南方地区),羽化后第3天~第5天未吸血的雌性成虫.
2.2蝇
家蝇(Muxca domestica),羽化后第3天~第4天的成虫,雌、雄各半.
2.3嫌
德国小巍(Blattellagermanica),10日龄~15日龄成虫,雌、雄各半.
3仪器设备
3.1方箱装置(图1)
玻璃制方箱(B),架于支架(E)上,方箱内有一放置烟剂或烟片的托盘(A),在一侧面的任一下角有一小门(C),此侧面的上方还有一放虫孔(F),可用胶塞塞紧,另一侧面整个为一大门(D).测试时,整个装置应密封.
图1方箱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