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074-2017代替GB/T14074-2006
木材工业用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Testing methods for wood adhesives and their resi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修改了黏度测定中的恒温浴的温度(见3.3.3.2); 修改了凝胶时间测定和酚醛树脂胶粘剂游离甲醛测定的使用范围(见第1章):修改了pH值测定中的原理(见3.4.1);一修改了水混合性测定中的测定条件(见3.6.1):答换广固化时间测定中的仪器及装置(见3.7.1); 一胶合强度和内结合强度测定中增加了3类胶合板的胶合强度测定以及试件测试和强度判定(见3.10.1);胶合强度和内结合强度检验报告中增加了“树种类型”(见3.10.3);修改了游离苯酚含量测定和羟甲基含量测定中NaS0标准溶液的浓度(见3.13.3.6和修改了酚醛树脂中游离甲醛含量测定中的试剂和溶液、仪器以及操作程序中的内容(见3.16.1); 3.17.3.4) ;一修改了腺醛、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游离甲醛含量测定中的游离甲醛含量计算公式(见3.16.2.5.1).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长安粘胶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好上好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临沂鑫岩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和粘合剂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云峰中环佳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振忠、黄志平、郑玉华、张跃军、苏鸿彬、詹先旭、庞小仁、李强、徐明华、葛晓海、孙瑾、王晓波、王志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0741993 、GB/T 14074-2006
木材工业用胶粘剂及其树脂检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工业用胶粘剂及其树脂的检验方法.
氰胺甲醛树脂外观、密度、黏度、pH值和固体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3.1、3.2、3.3、3.4、3.5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三聚氰胺改性腺醛树脂、酚醛树脂、三聚
本标准的3.6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水溶性酚醛树脂和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水混合性的测定.
期、羟甲基含量和沉析温度的测定.
本标准的3.9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三聚氰胺改性豚醛树脂和酚醛树脂贮存稳定性的测定.
本标准的3.10.1适用于本材工业用胶粘剂用三聚氯胺改性腺醛树脂、酚醛树脂生产的胶合板的胶合强度的测定;本标准的3.10.2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腺醛树脂和酚醛树脂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和创花板的内结合强度测定.
本标准的3.11适用于本材工业用胶粘剂用醇溶性酚醛树脂含水率的测定.
本标准的3.12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可溶性和低熔点可熔性酚醛树脂凝胶时间的测定;不适用于凝胶时间过短的粉状如酚醛树脂、线性酚醛等不能自身固化的树脂以及含有大量低沸点溶剂的树脂凝胶时间的测定.可以测定在有催化剂条件下的凝胶时间.催化剂可按固定的比例加人,使用催化剂固化的凝胶时间应在报告中说明使用固化剂的类型和样品处理方法.
本标准的3.13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酚醛树脂游离苯酚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3.14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水溶性酚醛树脂可被溴化物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3.15适用于木材工业用胶粘剂用水溶性酚醛树脂碱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3.16.1适用于本材工业用胶粘剂用游离甲醛含量不大于15%的酚醛树脂的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3.16.2适用于本材工业用胶粘剂用腺醛、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此方法不适用于酚醛树脂改性的呋哺树脂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897-2015刨花板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0-2003液体化工样品采样通则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9724-2007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074-2017
3试验方法
3.1外观检测
3.1.1仪器和条件
3.1.1.1仪器
试管:内径16mm±0.2 mm,长150mm.
3.1.1.2条件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目视观察.
3.1.2操作程序
3.1.2.1取样
取样按GB/T6678-2003和GB/T6680-2003规定进行.取样时宜将试样搅拌均匀,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各单元被抽取数量应基本相同,总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三次检验所需的量:若需保留样品则应再增加保留样品数量.
3.1.2.2观察项目
外观检验应观察样品颜色、透明度、分层、机械杂质、浮游凝聚物.
3.1.3操作步骤
光灯下对光观察, 将20mL试样,倒人干燥洁净的试管内,在25C士1℃的水浴中静置5min后,在自然散射光或日
如样品温度低于10℃,试样产生异常时,允许用水溶将试样加热到40°C~45℃,保持5min,自然冷却到25C土1C,保持5min后进行外观检验.
观察分层现象需静置30min后进行.
3.1.4结果表示
记录观察到的现象,并写人检验报告.
3.2密度测定
3.2.1仪器
3.2.1.1密度计:精度0.001g/cm² 3.2.1.2量筒:容量为500mL.3.2.1.3温度计:0℃~50C水银温度计,精度0.5℃.
3.2.2操作程序
3.2.2.1取样
取样按GB/T6678-2003和GB/T6680-2003的规定进行. 取样时宜将试样搅拌均匀,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各单元被抽取数量应基本相同,总抽取样品数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