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435.2-93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620~790MHz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 地面广播业务(电视)间的频率共用
Frequency sharingbetween thebroadcasting-satelliteservice and terrestrial services-Frequency sharingbetween thebroa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television)and terrestrialbroadcastingservices(television)infrequencyband620~790MHz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卫星广播业务和地面业务间的频率共用 620~790MHz卫星广播业务(电视)和 地面广播业务(电视)间的频率共用
GB/T 14435-2-93
Frequency sharing between the broadcasting-satelliteservice and terrestrial services-Frequency sharing(television) and terrestrial broadcasting services between the broa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television) in frequency band 620~790 MHz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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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2对地面广播业务(电视)的保护
卫星广播在地面电视广播台服务区内各点上允许形成的功率通量密度限值定为:F =-129 dB(W/m²)(0°<≤20°)F =1290.4(0-20)dB(W/m²)(20°<8≤60*)8:卫星信号到达地面时以地平面为准的电波入射角(度). F ==113 dB(W/m²)(60°<≤90°) 2.1要保护的最小地面功率通量密度F或F 对GB/T14435.1中的F和F分别取67、70dB(gV/m).相对应的功率通量密度分别为一79、76 dB(W/m²). 2.2保护比R 相对卫星广播业务所需保护比为52dB. 2.3天线的角鉴别D 利用规划时所用的基准天线图形进行计算(最坏的情况是卫星干扰信号来到的方向接近接收天线的轴线) 2.4极化鉴别D 如果卫星广播发射是用圆极化,地面接收天线为线性极化,取3dB鉴别量. 2.5地面反射裕量M. 对地面面言,采用3dB,如果是从海平面反射,则可采用6dB. 3对卫星广播业务的保护 为保护卫星广播地面接收站,根据它们的地面接收装置和地面广播系统发射台的特性面将它们和地面发射机保持一个最小间距(示范举例见附录A). A1地面广播系统 A2集体接收的卫星广播业务 发射台的等效全向辐射功率:1MW; 发射天线高于平均地面高度:300m;亮度信号对不加权均方根值噪声比(刚刚觉察出干扰):45dB;要保护的最小信号:65dB(pV/m);接收天线最大增益:16dB; 相对卫星业务所需保护比:52dB. 调频峰峰频偏:13MHz亮度信号对不加权均方根值噪声比(主向区边缘):45dB; 主向区边缘处的卫星功率通量密度:一110dB(W/m²);接收天线增益(3.3m直径,9波束宽):25dB;接收天线角鉴别:10.525lg(p/);相对地面业务所需保护比:28dB. 为保护卫星广播业务的示范举例 (参考件) 附录A 图A1为保护地球站接收,地面发射机可允许的最大功率通量密度 图A2为保护地球站接收机,它与地面发射机的间距举例 地面发射机的等效全向辐射功率:1MW;天线高过平均地面:300m;率:700MHx :625制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提出.本标准由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技术归口并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陈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