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454.2-2008代替 GB/T 14454.21993
香料 香气评定法
Fragrance/Flavor substances-Method for valuation of odou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4454《香料通用试验方法》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1部分:香料试样制备; 第2部分:香料香气评定法;第4部分: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第5部分:香料旋光度的测定;第6部分:香料蒸发后残留物含量的评估: 一第7部分:香料冻点的测定:第11部分:香料含酚量的测定:第12部分:香料微量氯测定法:一第13部分:香料碳值和璇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一第15部分:黄樟油、黄樟素和异黄樟素含量的测定填充柱气相色谱法. 第14部分:香料标准溶液、试液和指示液的制备;
本部分为GB/T1445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是对GB/T14454.2-1993《香料香气评定法》的修订.本部分与GB/T14454.2-1993相比,主要是增加了三角评析法.
否可以、尚可、及格或不及格.此法的优点在于简单且不易产生感官疲劳,但缺点是对已知样品进行比 GB/T14454.2-1993采用的是成对比较检验法,最终由评价员主观给予评定分值来判定样品是较时,弱势评价员的判断易被专家左右,而不能做出自己的选择.
在本部分中,除保留了成对比较检验法外,我们还参照了多家企业目前执行的三角评析法和有关感官分析方法中的三点检验法,由主持者主持、小组进行,采用盲测,只记录、不讨论的方式对香料的香气进行了较为客观的评定.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天津春发食品配料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列军、毛天洁、金其璋、邢海鹏.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454. 21993.
香料香气评定法
1范围
GB/T14454的本部分的第一法规定了采用三角评析法来评析和判定待检试样的香气与标样之间的差别,适用于香料香气的常规控制.
本部分的第二法规定了采用成对比较检验法来评析和判定待检试样的香气与标准样品之间的差别,适用于香料香气的常规控制.
第一法三角评析法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4454的本部分.
2. 1
三角评析法methodof trianglevaluation
将4根辨香纸分别标记,用其中2根辨香纸商取待检试样,用另外2根辨香纸商取标样,混合这4根辨香纸.任意抽走1根,保留3根,让评价员找出香气不同的那根辨香纸.
2.2
湿法wet method
对刚准备好(蘸取样品后10min以内)的辨香纸进行评析,称为湿法.
2. 3
干法dry method
对准备较长时间后(30min以后、48h之内)的辨香纸进行评析,称为干法.
3原理
将待检试样与标样进行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香气显性差异来评估待检试样的香气是否可接受.
根据感官分析方法中三点检验法的数学统计模型,在最低的显著水平是5%的情况下,评价员轮流独立地对准备好的辨香纸进行评析,出示抽出的辨香纸标记符号给主持者,由主持者记录,不讨论.每人进行3次(勿重复进行),分别对样品的头香、体香和尾香进行评析.把每次评析都视作一次独立判定,如果为5人的话,共评析15次,如果抽出正确的辨香纸低于9次,则低于最低的显著水平5%,可判断待检试样的香气与标样有差异,但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方法的操作需由不少于5位(最佳7位, 单数.具体的评价员数及其判断临界值见表1)、经培训合格的或是噢觉灵敏的评价员组成的评析小组进行.一次评析的样品量不应超过15个,以确保评价员集中精力.
4评析前的准备
4.1.1内部设施均应由无味,不吸附和不散发气味的建筑材料构成,室中应具有洗激设备. 4.1评析室4.1.2评析室应紧邻样品制备区,墙壁的颜色和内部设施的颜色应为中性色.推荐使用乳白色或中性浅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