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 Regulation for Defective Special Equipment Recall Management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设备召回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起草任务书,并成立起草组.起草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首次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了《规则》的制定原则、主要内容、结构框架,以及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等.起草组经过多轮编写、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24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将《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的主要问题,起草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对规则做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2024年9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将送审稿提交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安技委)审议.2024年10月,起草组召开工作会议,根据安技委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25年4月8日,本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
本规则规定了对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的基本管理制度、责任主体、程序要求等,明确了缺陷信息收集与分析、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召回监督,以及相关文本格式的要求,为指导和规范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目录
1 总则 (1)缺陷信息收集与分析 (2)23 缺陷调查与认定 (3)4 召回实施 (4)召回监督 (6)56 附则 (6)附件A 缺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信息报告表 (7)附件B 缺陷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信息报告表 (9)附件C 缺陷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信息报告表 (11)附件D 缺陷特种设备境外召回信息报告表 (13)附件E 缺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信息报告表 (15)附件F (17)缺陷特种设备调查分析通知书附件G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通知书. (18)附件H 缺陷特种设备责令召回通知书 (19)附件J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计划. (20)附件K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新闻 (21)附件L缺陷特种设备召回事项说明 (22)附件M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阶段性)总结报告 (26)
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相关安全附件、材料、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与元件等,存在同一性缺陷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则.
1.3召回责任主体
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下同)是缺陷特种设备的召回责任主体.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的,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正受影响产品的生产、销售或进口,并且依照本规则履行召回义务.
未随特种设备整机出厂的安全附件、材料、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与元件等存在同一性缺陷的,由其生产单位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实施召回.从中国境外进口特种设备到境内销售的单位,视为本规则所称的生产单位.
1.4相关定义
(1)同一性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原因,导致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品种)的特种设备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中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形.
(2)召回,是指生产单位对其已售出的存在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通过修理、改造、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同一性缺陷的活动.召回一般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种方式.
1.5管理职责
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缺陷特种设备召回有关工作.
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承担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的具体技术工作.
1.6工作流程
召回的工作流程包括缺陷信息收集与分析、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实施、召回监督.
2缺陷信息收集与分析
2.1缺陷信息收集
2.1.1检验、检测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可能存在同一性缺陷的,应当报告缺陷信息(检验、检测信息报告表格式见本规则附件A).
2.1.2监督检查信息报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相关安全附件、材料、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与元件等可能存在同一性缺陷的,应当报告缺陷信息(监督检查信息报告表格式见本规则附件B).
2.1.3事故调查信息报告
缺陷信息(事故调查信息报告表格式见本规则附件C).
2.1.4境外召回信息报告
境内生产的特种设备出口到境外,按照境外的法律法规被召回的,或境外生产的特种设备进口到境内,按照生产地的法律法规被召回的,应当报告缺陷信息(境外召回信息报告表格式见本规则附件D).
2.1.5使用单位信息报告
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可能存在同一性缺陷的,应当报告缺陷信息(使用单位信息报告表格式见本规则附件E).
2.1.6其他信息报告
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和网络舆情等方式发现的特种设备可能存在同一性缺陷的,应当报告缺陷信息.
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