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294-2025代替GB/T19294-2003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echnological design of aerialphotography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5总体要求6技术要求 7航摄设计流程和方法7.1航摄设计流程7.2准备工作7.3划分航摄分区7.4确定基准面高程7.5制作摄区略图7.6确定航摄主要参数并绘制航线7.7确定航摄飞行时间8航摄设计书的编制8.1航摄设计书内容8.2封面8.3任务说明9校核 附录A(资料性)航摄时间计算方法附录B(资料性)航空摄影困难类区划分附录C(资料性)常用航空器基本参数 10附录D(资料性)航摄设计书封面示例 13附录E(资料性) 航摄因子计算表附录F(资料性) 航摄飞行时间计算表 15附录G(资料性) GNSS领航数据表 16附录H(资料性) 摄区略图示例 17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9294-2003《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与GB/T19294-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适用范围,确定为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搭载框幅式数字航摄仪开展航空摄影的技术设计(见第1章,2003年版的第1章);(集)(c)增加了缩略语“DEM""DLG""DOM""DSM""GNSS""GSD"和"IMU”(见第4章); d)删除了航空摄影任务技术设计的整体性原则、航摄设计书承担单位、人员资质、依据等要求(见2003年版的3.2~3.8);e)更改了航空摄影技术设计的基本要求(见第5章,2002年版的第3章);f)更改了航摄设计用图的选择要求(见6.1.2003年版的4.2):h)更改了航摄分区划分规则,删除了有关空三航摄的要求(见6.2,2003年版的4.4); g)删除了航摄设计用图的选择原则以及航摄比例尺选择要求(见2003年版的4.2、4.3);i)增加了航线敷设规则中有关军民航管制的要求,副除了航线重叠度的要求和GPS辅助空三航摄的要求(见6.3,2003年版的4.5);j)更改了丘陵地和一般城镇、山地和大中城市的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见6.5,2003年版的k)增加了航摄设计流程(见7.1); 4.7) ;1)更改了相对航高的计算公式(见7.4.2003年版的6.3.3);m)更改了摄区略图注明的事项(见7.5,2003年版的6.4.2):o)增加了航向重叠度、旁向重叠度、摄影基线长度、航线间隔、像点位移的计算公式(见7.6.7~ n)更改了航摄主要参数内容(见7.6.1,2003年版的6.5.1):7.6.11) ;p)更改了航摄飞行时间主要数据包括的内容(见7.7.1,2003年版的6.5.3);q)更改了航摄设计书包括的内容(见8.1 2003年版的5.2、6.6);r)更改了任务说明包括的内容(见8.3.2003年版的5.2、6.6); s)删除了航摄设计书的审批要求(见2003年版的7.2);t)增加了校核的内容(见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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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航空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东方通用航空摄影有限公司、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陕西精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商可佳、邹莹芝、张清春、唐赫、李明、张鑫、沈洋、宋绪家、蒋经天、胡玮、王斐、王乘玺、汪李金.
本文件于200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