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566.4-2020代替GB/T 15566.4-2007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s-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4: Public transport station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的构成5总则6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 6.1构成6.2通则6.3导向要素6.4进站导向系统6.6换乘导向系统 6.5乘车导向系统6.7出站导向系统7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车站导向系统7.1导向要素7.2站牌7.3其他要素 108导向系统的衔接 8.1子系统间的衔接 108.2交通枢纽站导向系统的衔接 108.3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与其他导向系统的衔接“ 109车辆导向系统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车辆导向系统 11参考文献. 13
图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上盖式)位置标志示意图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附属式)位置标志示意 图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散口式)位置标志示意图4与出口相连的通道处标志设置示意图5岛式站台设置的双方向的列车运行方向标志示意 8图A.2列车车身上的导向要素设置示意 图A1车厢内导向要素设置示意 1112
前言
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民用机场: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第5部分:购物场所;第6部分:医疗场所: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第9部分:旅游景区;第10部分:街区;第11部分:机动车停车场;
....
一第20部分:城市区域,
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站).本部分与GB/T15566.4-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部分代替GB/T15566.4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
调整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构成(见6.1,2007年版的6.1):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导向要素的特色设计(见6.3):调整了公共汽车(含无轨电车)车站导向系统中站牌的设置要求(见7.2,2007年版的7.2);删除了出租汽车车站导向系统(见2007年版的第8章).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安小芬、戴克平、乔文锦、陈亮、周克、陈永权、张亮、钱冲.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566.4-2007.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1范围
GB/T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的总体构成、设置原则、两个子系统构成以及不同导向系统间衔接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车(含无轨电车)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
注1:本部分中的城市轨道交通包含城市内的地铁、轻轨等,不包含有轨电车.
注2:本部分图中的文字和额色仅为示意,用以说明相关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565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6275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T20501(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3101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55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的构成
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包括以下两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公共汽车(含无轨电车)车站导向系统
5总则
5.1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在规划设计时宜考虑GB/T38654中列出的因素,设置应符合GB/T15566.1中规定的通用原则与要求,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部分)的要求.
5.2公共交通车站导向系统各子系统间应合理衔接,并宜与其他导向系统衔接.
5.3各子系统中,同一地点和站名的标注应一致.
5.4各子系统应按照GB/T31015的规定考虑无障碍的需求.
6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
6.1构成
6.1.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功能以及乘车流程,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四个子系统构成:
进站导向系统:乘车导向系统;换乘导向系统:--出站导向系统.
6.1.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
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列车运行方向标志;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信息索引标志:-车站示意图:街区导向图;-标线; 便携印刷品;一乘车导向线;"运营时间.
6.1.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为乘客提供以下信息:
一乘车信息,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线路、站台的导向信息和位置信息,列车车厢内外的导向信 息和位置信息,以及运营时间:注:附录A中A1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车厕内外导向要索设置要求.公共设施信息,站内公共设施的导向信息和位置信息,包括出人口、售票处、无障碍设施(如无一交通信息,包括周边道路、周边场所的导向信息: 障碍电梯)、自动扶梯、楼梯、卫生间等;安全信息包括与乘客安全乘车相关的信息:劝阻信息,劝告乘客不采取某种行为的信息.
6.2通则
6.2.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系统宜统筹考虑、先期规划,各导向要素的设置不应侵人设备限界.6.2.2导向要素设置位置的照明条件应符合GB/T16275的有关规定,如设置位置的照度达不到要求,应设置内光源标志或增加外置的辅助光源.6.2.3位于同一场所且邻近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车站示意图、街区导向图等导向要素,宜集中、组 合设置.6.2.4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区域(含站厅层、站台层等)如有公用电话、卫生间、间讯处等服务设施,应设置相应位置标志,宜视需要设置导向标志.6.2.5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人口应编号.出人口编号形式应与线路编号形式不同,并宜为待建出人口预留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