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981-2021代替GB15981-1995
消毒器械灭菌效果评价方法
Evaluatingmethod for the efficacy of sterilization for disinfection equipment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与GB15981-1995相比,主要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5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删除了试剂(见1995年版的第2章):删除了指示菌(见1995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化学指示剂(见1995年版的第4章);删除了技术要求(见1995年版的第5章):一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效果检测方法的内容,改为"试验步骤”(见4.1.2,1995年版的第6章);删除了第二篇的内容(见1995年版的第8章~第12章);删除了第三篇的内容(见1995年版的第13章~第17章); "-增加了消毒器械灭菌效果鉴定试验(见第4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西省卫生健 康监测评价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流波、李涛、王妍彦、赵斌秀、李新武、姚楚水、徐燕、崔树玉、沈瑾、张剑、刘吉起、周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GB15981-199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消毒器械灭菌效果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器(柜)、环氧乙烷灭菌器、低温蒸汽甲醛灭菌器、过氧化氢
本文件适用于压力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器(柜)、环氧乙烷灭菌器、低温蒸汽甲醛灭菌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灭菌器灭菌效果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683消毒试验用微生物要求
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WS/T649医用低温蒸汽甲醛灭菌器卫生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D值D value
在设定的暴露条件下,杀灭特定试验微生物总数的90%所需的时间.
3.2载体carrier 试验微生物的支持物.
3.3满载fully loaded
消毒器械使用时,按厂家说明书规定方式摆放的最大允许装载量.
3.4 灭菌过程桃战装置processchallenge device:PCD专门设计的模拟被灭菌物品,对特定灭菌过程有抗力,用于评价该灭菌过程有效性的装置.
4消毒器械灭菌效果鉴定试验
4.1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鉴定试验
4.1.1试验器材
4.1.1.1试验菌片: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7953或SSIK31株)菌片(布片或滤纸片),回收菌
指示物.5) 质量1.5 kg±0.045 kg-4.1.1.3通气贮物盒:体积为22cm×13cm×6cm. 4.1.1.4满载物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物品.4.1.1.5试剂:磷酸盐缓冲液(PBS,见附录A的A.1):胰蛋白陈大豆琼脂培养基(TSA,见A.3);溴甲酚紫蛋白陈培养液(见A.4).
4.1.2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将两个菌片装人灭菌小纸袋内(也可直接用生物指示物).b)将装好菌片的纸袋或两个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7953或SS1K31株)的自含式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测试包中心部位,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也可使用符合4.1.1.1要求的一次性标准c)对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于灭菌器每层中间、排气口和近灭菌器门处各放置一个生物测试 生物测试包).能放入标准测试包的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贮物盒代替标准测试包,盒内盛满试管,指示菌片或生物指示物放于中心部位的两支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贮物盒平放d)装人满载物品,满载运行1个灭菌周期.灭菌周期结束后,取出指示菌片,投入含5.0mL澳甲 于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方法按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基额色变化.检测时以培养基作为阴性对照,以加入指示菌片的培养基作为阳性对照.另取两片试验菌片进行回收菌量测定.生物指示物的阴性对照和阳e)试验重复5次. 性对照的设置方法按说明书操作.
4.1.3评价规定
4.1.3.1判定灭菌器灭菌效果合格需同时满足:每次试验阳性对照培养基颜色变黄;阴性对照培养基颜4.1.3.2用自含式生物指示物进行评价时,结果判定按说明书进行. 色不变;对照菌片的回收菌量≥1×10CFU/片;试验组颜色不变.
4.1.4注意事项
4.1.4.1所用菌片和灭菌生物指示物应在有效期内.4.1.4.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定. 4.1.4.3试验应在满载条件下进行.4.1.4.4严格遵守压力容器操作规程.4.1.4.5若压力蒸汽灭菌器有多种灭菌程序,则每一种灭菌程序均应分别验证.
4.2干热灭菌器(柜)灭菌效果鉴定试验
4.2.1试验器材
4.2.1.1试验菌片:实验室自用的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悬液和芽孢菌片按WS/T683方法制备,菌片2
回收菌量为≥1×10CFU/片,在温度为160℃土2C的条件下,D值≥2.5min.也可采用符合上述要求的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染菌载体为直径12mm不锈钢片,或面积为10mm×10mm玻片,必要时增用或改用其他载体.4.2.1.2试剂:磷酸盐缓冲液(PBS,见A.1);胰蛋白陈大豆肉汤培养基(TSB,见A.2):胰蛋白陈大豆琼脂培养基(TSA,见A.3). 4.2.1.3满载物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物品.
4.2.2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每次试验取2个菌片为一组,平放于无菌平Ⅲ内,勿重叠.加盖,分别放于灭菌器(柜)内各层, 对角线的内、中、外3点,相邻层对角线交叉摆放.在柜内摆放物品至满载.b)关闭器(柜)门,开启电源,按灭菌器(柜)设计程序时间运行1个周期进行灭菌.灭菌完毕,待灭菌器温度自然下降至50℃以下,方可打开柜门.取出平Ⅲ,将菌片取出接种于含5.0mLTSB试管中,置36℃士1C恒温培养箱内培养7d.自第3目起每日观察结果,混浊表面有皱汤管,取其中0.1mL~0.2mL悬液接种TSA平板,用灭菌L棒涂布均匀,置36C土1℃恒湿 褶状菌膜者表示有菌生长,判定为阳性;澄清者表示无菌生长,判定为阴性.对难以判定的肉培养箱中培养.48h后涂片染色,在显微镜下观察菌落形态,或进一步参照相关标准做其他试验,以判断生长者是否为试验菌.若有非试验菌污染,应查找原因重新进行试验.c)菌数对照组,以同批试验用菌片2片放在室温下,待试验组灭菌接种后,立即分别移人含d)阳性对照组,以同批试验用菌片2片放在室温下,待试验组灭菌接种后,立即分别移入含 5.0mLPBS试管中,振打80次,按WS/T683所示方法进行活菌培养计数.5.0mLTSB试管中,放人培养箱中培养7d,自第3日起每日与试验组同时观察结果.e)阴性对照组,以未染菌载体2片分别接种于5.0mLTSB,放入培养箱中作定性培养,观察有无细菌生长.f)试验重复5次.
4.2.3评价规定
4.2.3.1判定灭菌器灭菌效果合格需同时满足:在5次灭菌试验中,各次试验菌数对照组的回收菌量≥1×10CFU/片:阳性对照组有菌生长:阴性对照组无菌生长;试验菌片均无菌生长.4.2.3.2用自含式生物指示物进行评价时,结果判定按说明书进行.
4.2.4注意事项
4.2.4.1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规定.4.2.4.2试验应在满载条件下进行.
4.3环氧乙皖灭菌器灭菌效果鉴定试验
4.3.1试验器材
4.3.1.1试验菌片:枯草杆菌黑色变种(ATCC9372)芽孢或其生物指示物.在环氧乙烷浓度为0%098000体)或D值≥2.0min(使用100%环氧乙烷纯气体).染菌载体为滤纸片,面积为10mm×10mm,必要时增用或改用其他载体,菌片回收菌量应≥1X10CFU/片.也可采用符合上述要求的自含式生物指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