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160-2017代替GB/T16160-2008
Anthropometric definitions and methods for garmen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6160-2008《服装用人体测量的部位与方法》,与GB/T16160-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标准的名称,修改为“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见封面,2008年版的封面);一修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一修改了水平尺寸的示意图,并修改了头围、颈围、上臂围、腕围、大腿根围的测量方法,补充了颈 根围、肩长、总肩宽、背宽、胸围、两乳头点间宽(女)、下胸围(女)腰围、臀围、掌围、大腿中部围、(见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2.10、2.2.11、2.2.12、2.2.14、2.2.15 2.2.16 2.2.17 2.2.18、2.2.19 2.2.20 2.2.21 2.2.22 2008 年版 2.1.1 2.1.2 2.1.3 2.1.4、2.1.5 2.1.6 2.1.7 2.1.8 2.1.9 2.1.10 2.1.11 2.1.12 2.1.14 2.1.15 2.1.17 2.1.18 2.1.19、2.1.20 2.1.21 2.1.22 2.1.23) ;一修改了垂直尺寸的示意图,并修改了臀围高、膝围高、躯干围、手臂内侧长的测量方法,补充了 身高、躯干长、腰围高、直裆、外踝高、坐姿颈椎点高、腹窝深、颈椎点长、颈椎点至乳头点长、背腰长、颈椎点至膝弯长、颈椎点至腰围长(前身)、颈根外侧点至乳头点长、前股长、腰至臂长、周裆长、上臂长、颈椎点近腕长、腿外侧长、大腿长、腿内侧长的测量姿势(见2.3.1、2.3.2、2.3.3、2.3.4 2.3.5 2.3 6 2. 3. 7 2.3.8 2.3.9 、2.3. 10 、2. 3. 11 2. 3. 12、2.3.13 、2.3.14 、2.3. 15 2. 3.16、2.3.17 2.3.18、2.3.19 2.3.21、2.3.22、2.3.23 2.3.24、2.3.25 2.3.26、2.3.27 2008 年版的 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2.10、2.2.11、2.2.12、2.2.13、2.2.14、2.2.15、合并了测量工具(见3.1、A.2.2008年版的3.1、A.2); 2.2.16 、2.2.17 、2.2.18 、2.2.19 、2.2.21 、2.2.22、2.2.23、2.2.24 、2.2.25 、2.2.26 、2.2.27) ;修改了测量的条件(见3.2.1 2008年版的3.2.1);一修改了软尺的分度值表示方法(见3.2.3,2008年版的3.2.3);一删除了“测量条件及要求”中设计要幼儿的部分内容(见3.2.2、3.2.3,2008年版的3.2.2,修改了附录A的名称(见附录A,2008年版的附录A);修改了附录A中“腹厚"的尺寸定义和方法(见A.1.1.2,2008年版的A.1.1.2); 删除了附录A中"颈椎点高”、"臂长”名称中的"(直线测量)”(见A.1.2.1、A.1.2.2,2008年版的 A.1.2.2 A.1.2.3) ;删除了附录A中"颈椎点至膝长”的尺寸定义和方法(见2008年版的A.1.2.1);修改了附录B的名称(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雅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劲霜男装(上海)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No.1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GB/T16160-2017
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秀月、刘建平、周双喜、曹海辉、徐京云、陈笑英、张代理、卢业虎、许.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61601996 GB/T 161602008
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量和服装生产中都是必需的.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服装所需的人体尺寸的测量,但并不是的本标准定义的人体尺寸在人体测
本标准不包括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
2尺寸定义
2.1概述
尺寸定义按测量的自然顺序列出,包括以下三部分:
a)水平尺寸(包括围度尺寸);b)垂直尺寸;c)其他.
测量垂直尺寸的顺序:首先是使用人体测高仪测量的人体尺寸,然后是使用软尺测量的人体尺寸.
注1:定义中提到的仪器及测量方法在第3章中具体说明.注2:附录A给出了本章未列出的一些服装用人体测量的部位与方法.注3:定义中提到的人体测量点术语参见附录B.
2.2水平尺寸
2.2.1
头围head girth
被测者直立,头部面向正前方,用软尺经眉间点上方绕过枕后点测量的最大水平周长,测量时头发包含在内(见图1).
图1
2.2.2
颈国neckgirth
被测者直立,头部面向正前方,用软尺测量经第七颈椎点处和甲状软骨凸下缘点处的围长(见图2).
图2
2.2.3
颈根田neck-base girth
被测者直立,双臂自然下垂,肩部放松,头部面向正前方,用软尺经第七颈椎点、颈根外侧点及颈窝点测量的颈根部围长(见图3).
图 3
2.2.4
肩长shoulder length
被测者直立,双臂自然下垂,肩部放松,头部面向正前方,测量从颈根外侧点至肩峰点的贴体距离(见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