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904.1-2006代替GB/T16904.11997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第1部分:检查方法
Checking of rolling stock clearance for standard gauge railwaysPart 1:Methods for inspec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16904《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分为两个部分:
一第1部分:检查方法:
一第2部分:限界规.
本部分为GB/T169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6904.1-1997《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规一般规定及机车车辆限界检查方法》
将GB/T16904.1-1997中有关限界规的内容调整到GB/T 16904.2-2006中去(1997版的GB/T16904.1中:"3限界规的一般规定”,本版的GB/T16904.2-2006中:“3限界规的一般规定"):
将GB/T16904.1-1997《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规一般规定及机车车辆限界检查方 法》名称修改为现名称;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第1部分:检查方法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的环境条件、限界检查的操作和记录.本部分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的限界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9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46.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3机车车辆限界检查条件
3.1环境条件
不应在有影响检查的风、雨、雪和强烈振动环境条件下进行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3.2对被检机车车辆的要求
3.2.1被检机车车辆(以下简称被检车)的设计制造应符合GB146.1的各项有关要求.3.2.2对被检车需要调整的机构(如机车的排障器、撤砂管、受电弓等)进行调整.3.2.3被检车应在以下状态下分别进行检查:a)被检内燃机车及蒸汽机车空车及全整备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 b)被检电力机车的空车及全整备状态应符合表2的规定;c)被检车辆在自重或全整备加载重状态:d)被检动车组在自重或全整备加载重状态.
表1内燃机车及蒸汽机车空车及全整备状态
装载情况空 车 全整备燃料(柴油或煤) 空空水(工质水或冷却水) 空 正常位荣油机用机油 正常位 正常位液力传动或变速箱机油 正靠位 正常位其他润滑油脂 正常位 正常位随车工具 全套工具 全套工具乘务员 无 定员
表2电力机车空车及全整备状态
装载情况 状 态空车 全整备空水 空 正常位变压器冷却油 正常位 正常位随车工具 各种润滑油剂 全套工具 正靠位 全套工具 正常位乘务员 无 定员
3.2.4做型式试验的被检车,其上部限界检查应在空车状态下进行,下部限界检查应在重车或全整备状态下进行,侧向限界间隙检查应在空车、重车(或全整备)两种状态下进行.重车检查时应计人零部件垂直方向的磨耗限值.
3.2.5做例行试验的被检车,其上部限界检查应在空车状态下进行,其下部限界检查和侧向间隙检查 可做简化检查,即在空车状态下进行下部限界检查,但应计人重车状态下车辆的弹簧压缩量、车体因载重引起的变形量以及零部件垂直方向的磨耗限值.
4限界检查的操作
4.1符合3.2规定的被检车,以小于5km/h速度通过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规(以下简称:限界 规)检查区段.
4.2被检车以下列方式通过:
a)本机驶过;b)其他机车、牵引车牵引或推进;c)卷扬机牵引. 被检车被牵引部位应是车钩,不允许斜拉.
4.3限界检查结果,可直接观察或通过显示屏观察.
5限界检查记录
5.1限界检查记录应包括:
a)检查日期;b)被检车的车型车号;c)限界规编号及有效截止日期: d)检查结果:e)有关部门盖章,有关人员签字.
5.2检查结果由检查单位存档备案并记录在机车车辆的履历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