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962-2010代替GB/T169621997
Classification and codes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paymen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GB/T16962-1997相比的主要变化为: 本标准代替GB/T16962-1997(国际贸易付款方式代码》.标准名称由“国际贸易付款方式代码”改为“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一对标准的前言进行了修改;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将代码结构由1位变为2位: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将第4章中的付款方式”记账"改为“协议”,"免费”改为"不付款”.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许可证局、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涵景、王凌云、李颖、熊虹艳、刘颖、徐俊荣、陈兵、陈颖.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6962-1997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从事国际贸易的机构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信息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421国际贸易方式代码GB/T18126国际贸易付款条款的缩略语(PAYTERM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付款条款termsof payment
为使付款成为偿还债务的有效手段而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通常包括与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无论是否包括担保)、付款金额和付款地点有关的声明.该条款不判定这些声明的合法性.
3.2
托收collection
银行依据收到的指示对金融票据和商业单证进行操作,以便:
a)承兑和/或付款:b)承兑交单和/或付款交单,
3. 2. 1
金融票据financial documents
汇票、本票、支票、付款收据或其他用于获得付款的类似票据.
3.2.2
商业单证mercial documents 发票、货运单据、权凭证或其他类似凭证,以及其他非金融票据的任何凭证.
4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表
2位数字代码,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见表1. 按GB/T15421和GB/T18126规定了国际贸易的机构间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信息处理时采用的
表1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分类与代码表
代码 付款方式 英文名称10 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L/C (Letter of Credit)20 托收 COLLECTION付款交单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