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109-2008代替GB/T171091997
粮食销售包装
Package of grain sell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GB/T17109-1997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本标准是对GB/T17109-1997(粮食销售包装》的修订.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对包装材料的要求;修改了包装规格的要求: 取消了对内装物的要求.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GB/T171091997.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新乡面粉厂、杭州恒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存荣、刘继兴、孔金祥、唐怀建、闵国春、郭大江、陈志成、张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7109-1997.
粮食销售包装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销售包装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和储存、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颗粒状和粉状粮食的销售包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图标GB/T4857.5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6食品容器内壁聚酰胺环氧树脂涂料卫生标准GB/T17344包装包装容器气密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粮食销售包装package ofgrain sells以销售为目的,为保护粮食品质,方便储运,按一定的技术要求制作的包装容器及材料的总称.
3. 2 包装材料packaging container and material直接接触或可能接触供直接销售粮食的材料.
盛装粮食加工产品的器具的总称. 包装容器container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应与粮食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管 理办法的规定.4.1.2包装容器应便于消费者开启、使用、搬运、储存;应能保护食用粮食安全、卫生,符合相应包装容器的卫生标准.4.1.3包装容器的生产应取得食品包装卫生许可证.对于已纳人容器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的,应通过相应机构认证并取得生产许可证.
4.2包装材料要求
4.2.1应按包装技术要求,合理选择安全、卫生、环保的包装材料.
GB/T 17109-2008
4.2.4辅助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5的要求,内壁涂料应符合GB9686的要求.
4.2.2包装材料不应与内装物发生任何物理和化学作用面损坏内装物.
4.2.5采用气调、真空等包装技术的,气密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3包装容器要求
4.3.1各种包装容器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并符合4.3.2~4.3.5的要求.4.3.2包装产品规格尺寸的设计应给封口、气调或采用真空包装留有足够余量,规格尺寸应参照有关尺寸标准规定,并与运输包装尺寸相匹配.
4.3.3包装规格系列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粮食销售包装规格系列
品名 规格系列/kg颗粒状粮食 1.2.2. 5 5 10 15 20 25 50粉状粮食 0. 5 1.1.52 2 5 5 10 25 40 50
4.3.4包装容器的强度应符合GB/T4857.5的要求.
4.3.5复合包装袋应符合GB9683的要求.
5检验方法
5.1质量检验:各类包装容器产品质量检验按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执行. 5.2气密性检验:按GB/T17344的规定执行.5.3包装强度检验:按GB/T4857.5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抽样:不同材质、不同形状的包装容器按相应的方法进行抽样.袋类的包装容器抽样件数按表2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表2抽样件数
批量/件 ≤10 抽样件数 全抽10~250 ≥10>250 >30
7标签标识
7.1采用陶瓷、玻璃、撕瓷等材料制造的包装上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运输和储存
8.1陶瓷、玻璃、搪瓷容器以及桶状容器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和滚动,袋类容器应防止日晒、雨淋及污染.
8.2包装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不应雨淋、日晒、受潮.
8.3存放处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对内装物产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