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680.4-1999
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fornuclearpowerplantsThe off-site emergency planning and implementing procedure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这一系列标准中的一个,规定了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的准则,目的是为制定核电厂的场外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提供依据.
本标准编制的主要参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T612-1991《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的标准格式与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EJ/T880-1994《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准则》.
本标准由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应急办协助.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刘原中、奚树人、钱汉文.
本标准委托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场外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
GB/T 17680.4-1999
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The off-site emergency planning and implementing procedure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及相应的执行程序应遵循的准则.对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的格式与内容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陆地固定式核电厂其他核设施可参照执行.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应急计划emergency plan
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必须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 一份经过审批的文件,它描述了该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
2.2应急指挥中心emergency control center
各应急组织的主要应急响应设施之一,也称为应急管理中心或应急控制中心.该设施供应急组织在应急期间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包括对事故实施全面管理)及进行与其他应急组织间的协调.
2.3应急状态分级emergency elassification
和场外应急.
应急状态下为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可能接受的剂量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2.5稳定性碘stable iodine
含有非放射性碘的化合物,当事故已经导致或可能导致释放碘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情况下,将其作为一种防护药物分发给居民服用,以降低甲状腺的受照剂量.
2.6隐蔽sheltering
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吸人和外照射剂量,也为了减少来自放射性沉积物的外照射剂量. 应急防护措施之一指人员停留于(或进人)室内,关闭门窗及通风系统,其目的是减少飘过的烟羽
2.7撤离evacuation
应急防护措施之一,指将人们从受影响区域紧急转移,以避免或减少来自烟羽或高水平放射性沉积物质产生的是高照射剂量,该措施为短期措施,预期人们在预计的某一有限时间内可返回原地区.
2.8避迁relocation
应急防护措施之一,指人们从污染地区迁出,以避免或减少地面沉积外照射的长期累积剂量,其返
回原地区的时间或为几个月到1~2年,或难以预计而不予考虑.
3应急计划
3.1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的编制
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地方应急组织应根据本准则3.5规定的格式与3.6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制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
3.2格式和内容的变动
考虑到各核电厂及其周围环境的特点不同,在编制核电厂具体的场外应急计划时,其格式和内容也可有变动.但对变动部分应给出必要的说明.
3.3应急计划的表述
格等形式来表述其应急计划的内容,对于那些对编制应急计划有重要作用的依据应列入应急计划的附录.
3.4应急计划的修改
场外应急计划至少每2年请有关单位(包括承担应急任务的单位)及专家评议一次,根据评议结果,以及培训和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此外,在发生重大事故之后,以及国家法规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修改时应说明修改日期和修改内容,并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3.5应急计划的格式
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应按下面给出的格式编写.
1.总则2.核电厂及环境概况3.应急计划区4.应急组织及职责 5.应急指挥中心及其设备6.应急状态分级及响应程序7.应急防护措施8.应急监测与事故后果预测9.应急支援 10.通知、报警和报告11.医疗救护12.应急状态终止及恢复措施14.公众教育和信息 13.培训和演习15.记录和报告
16.附件
3.6应急计划的内容
3.6.1总则
给出编制应急计划的目的,列出编制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和文件,并说明应急计划的发放范围.
3.6.2核电厂及环境概况
简要描述核电厂的概况(堆型、功率、发展规划和营运单位等).较为详细地描述核电厂周围的环境分布、气象、水文、交通、土地利用、农林牧渔、水资源等,
3.6.3应急计划区
2
应在地图上标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人应急计划区的边界,并说明确定该计划区大小所考虑的因素和依据.详细给出应急计划区内的人口分布,说明所含的行政区和城市,说明一些特殊的人群组(例中小学校、医院、监狱等)的位置和情况.
3.6.4应急组织及职责
应急专业小组(主要包括辐射监测、事故评价、通信联络、医学教援、去污洗消、交通运输、后勤保证、公安保卫、撤离人员安置等)的组成和职责.
说明核电厂营运单位和部队在地方应急组织中的职责.
3.6.5应急指挥中心及其设备
给出应急指挥中心的位置、平面布置、管理方式、人力配置,并描述应急指挥中心配置的设备和物资.
3.6.6应急状态分级和响应程序
应行动.提出会同核电厂营运单位共同制定的场外应急状态的发布条件和程序. 给出与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相一致的应急状态分级条件,以及在不同应急状态下拟采取的应急响
3.6.7应急防护措施
给出在应急状态下应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包括:隐蔽、撤离、服用稳定性碘、交通管制、人员和设备去污、食物和饮水控制、辐射照射控制、地面去污、避迁等)的实施原则和干预水平.
3.6.8应急监测与事故后果预测
给出应急监测的方案、内容.提出表示污染区不同污染水平图表的办法和统一的标志.
给出气象观测点的分布及气象数据的收集和传递方法.
给出预先估计的在不同气象条件和各种事故释放条件下辐射危害的大小和范围,以及事故的早、中、后期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3.6.9应急支援
说明核电厂营运单位与地方政府间的相互支援的内容、范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请求国家和部队支援的内容和范围.
3.6.10通知、报警和报告
给出事故报告、通知和报警的安排,以及初始报告和后续报告发送的单位、格式和内容.
3.6.11医疗教护
说明应急状态下医疗教护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对受伤、受污染或受超剂量照射人员医疗救护的计划,以及可获得医学应急支援的情况.
3.6.12应急状态终止及恢复措施
提出会同核电厂营运单位共同制定的场外应急状态终止的条件和发布程序.给出事故后恢复群众正常生活的条件和要求.
3.6.13培训和演习
给出各类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安排(至少包括培训目的、内容、教材、颠度和对受培训人员的考核要的评议要求). 求和方式等),以及各类演习的安排(至少应包括演习的目的、内容、规模、范围、情景设计、频度和对演习
3.6.14公众教育和信息
给出会同核电厂营运单位组成的公众教育小组的组成,所进行的公众教育的主要内容,以及公众教育的形式和计划.
给出向公众提供各种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以及谣言的识别和控制的措施.
3.6.15记录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