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 43-2000
前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
为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叶菜类蔬菜在生长的整个生育期内受到各种杂草的为害,造成很大的损失,生产上经常需用除草剂 进行防治。
为了确定防治叶菜类蔬菜地中杂草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试验蔬菜及非靶标有 益生物的影响,为农药登记的药效和安全性评价、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学、叶贵标、魏福香、贾富勤、王焕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GB/T 17980. 43-2000 除草剂防治叶菜类作物地杂草 Pesticide- 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 ( I )- Herbicides against weeds in leafy vegetable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除草剂防治叶菜类作物地杂草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除草剂防治叶菜类的甘蓝类(如抱子甘蓝、卷心菜、大白菜、花椰菜和花茎甘蓝) 菜、莴苣、芹菜等蔬菜地杂草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
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 执行。
2试验条件 2.1作物和裁培品种的选择 记录蔬菜种类和栽培类型,选择广泛种植的常规品种或按协议要求品种。
记录品种名称。
2.2试验对象杂草的选择 谱相一致(禾草、莎草、阔叶草,一年生、多年生),记录各种杂草的中文名及拉丁学名。
2.3栽培条件 试验小区耕作条件(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pH值、境情、肥力、耕作)须均匀一致,且符合当地 科学的农业实践(GAP)。
蔬菜可直播或移裁,播种量或移裁株数、播种深度和株行距等栽培措施按当 地常规标准。
记录前茬作物及前茬用过何种除草剂,避免选择用过对后茬蔬菜有残留药害作用的除草剂的地块。
如有滋涨,记下灌溉时间、水量和方法。
叶菜要求精确播种,株行距准确或苗后间苗均匀一致。
移栽叶菜,要保证精确的株行距。
如果可 能,可采用种子包衣,要特别注意对病虫的防治,如跳甲等,还要防乌害。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1药剂 3.1.1试验药剂 注明试验药剂的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
试验药剂设高、中、低及中量 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蔬菜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 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3.1.2对照药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2-01批准2000-05-01实施
GB/T 17980. 43-2000 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安全性和除草效果的产品。
对照药剂的类型和 草和空白对照。
3.2小区安排 3.2.1小区排列 试验不同处理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
特殊情况如防除多年生杂草的试验,为了避免多年生杂草 覆盖分布不均匀的干扰,小区需根据实际情况而采用相应的不规则排列,并加以说明。
3.2.2小区面积和重复 小区面积:依叶菜种类的株行距和移栽株数面定,小区周围要设保护行,移栽或直播间苗的蔬菜每 小区面积15~20m²,小区内有50~100株蔬菜,直播不间苗蔬菜至少10m²,小区形状为长方形。
重复次数:最少4次重复。
3.3施药方法 3.3.1使用方法 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常用喷雾法。
施药应与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
3.3.2施药器械的类型 选择生产中常用的器械,用压力稳定带有扇型喷头的器械,保证使药剂均匀分布到整个小区,或使 药液准确、定向落到应该受药的地方,记录所用器械的类型和操作条件(操作药量、喷头类型和高度、喷 孔口径、混土深度)。
施药应保证药量准确,用药量超过土10%偏差的要记录,并记录影响药效和杂草防 治的持效期和选择性的因素。
3.3.3施药时间和次数 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
用药时间与杂草和蔬菜的出苗时间有关: a)蔬菜播种前或移植前(混土或不混土); b)蔬菜播后出苗前(混土或不混土); c)或蔬菜出苗后或移植后。
记录每次施药的日期、施药时杂草和蔬菜的生长状态(出苗、生育期)。
施药时间如果在标签(或协议)上没有注明,应根据试验目的和试验药剂作用特性进行,同一试验药 剂可以一次或分次用药,记录用药次数和时间。
3.3.4施药量和用水量 按协议要求及标签注明的剂量和用水量进行施药。
通常药剂的剂量以有效成分g/hm²(克/公顷) 表示,用水量以L/hm²(升/公顷)表示。
协议上没有说明用水量时,可根据试验药剂的作用方式、喷雾 器类型,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用水量。
3.3.5防治病虫和非靶标杂草所用农药的资料要求 如使用其他药剂,应选择对试验药剂、对象和蔬菜无影响的药剂,并对小区进行均一处理,而且 要与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分开使用,使这些药剂的干扰控制在最小程度。
记录这类药剂施用的准确数 据(如名称、时期、剂量等)。
4调查、记录和测量方法 4.1气象及土壤资料 4.1.1气象资料 试验期间,应从试验地或最近的气象站获得降雨(降雨类型、降雨量以mm表示)、温度(日平均温 度、最高和最低温度,以C表示)、风力、阴晴、光照和相对湿度等资料,特别是施药当日及前后10天的气 象资料。
整个试验期间影响试验结果的恶劣气候因素,如严重或长期干早、大南、冰霍等均须记录。
4.1.2土壤资料 记录土壤类型(尽可能记录其成分)、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和土壤湿度(如干湿度、积水),及苗床
GB/T 17980.43-2000 耕作质量和施肥情况。
需测产时,不宜施农家肥,应施化肥,并记录数量。
4.2田间管理 记录整地、浇水、施肥等情况。
4.3调查方法、时间和次数 4.3.1杂草调查 详细地描述造成杂草伤害的症状(如生长抑制、失绿、畸形等),以准确说明药剂作用方式。
记录小区的杂草种群量,如杂草种类、杂株数、覆盖度或杂草重量等,用绝对值法或估计值法。
4.3.1.1绝对数调查法 调查每种杂草株数或重量,对整个小区进行调查或在每个小区随机选择3~4个点,每点0.25~ 1m²进行抽样调查,在某些情况下,调查杂草的器官(例如禾草分数)等。
4.3.1.2估计值调查法 每个药剂处理区同邻近的空白对照区或对照带进行比较,估计相对杂草种群量,这种调查方法包 法快速、简单,其结果可以用简单的百分比表示(0为无草,100%为与空白对照区杂草同等),也可等量 换算成表示杂草防除百分比效果(0为无防治效果,100%为杂草全部防治),还应记录空白对照区或对 照带的杂草株数覆盖度的绝对值。
为了克服准确估计百分比和使用齐次方差的困难,可以采用下列分 级标准进行调查: 1级:无草; 2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0~2.5%; 3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2.6%~5%; 4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5.1%~10%; 5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10.1%~15%; 6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15.1%~25%; 7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25.1%~35%; 8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35.1%~67.5%; 9级:相当于空白对照区的67.6%~100%。
调查人员使用这种分级标准前须进行训练。
本分级范围可直接应用,不需转换成估计值的百分数 的平均值。
4.3.2调查时间和次数 调查时间根据蔬菜的栽培类型和施药时间而不同,具体调查次数如下: a)播种前、移裁前和出苗前施药 第一次调查:在对照区杂草出苗后不久进行。
第二次调查:施药后2周(目测)。
第三次调查:在施药4周后或试验药剂药效发挥最好时进行。
根据蔬菜影响和杂草发育情况,收获前再作一次调查。
b)出苗后或移裁后施药 第一次调查:施药前调查杂草的种类和生育期,以及主要杂草的百分比(基数调查)。
第二次调查:处理后2周后或试验药剂药效发挥最好时进行。
根据蔬菜影响和杂草发育情况,收获前再作一次调查。
4.3.3药效计算方法 药效按式(1)计算:
CK 式中:PT--处理区残存草数(或鲜重): CK--空白对照区活草数(或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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