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980.70-2004
Pesticide-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I)-Part 70:Insecticides against pine moth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 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田间药效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松毛虫是为害我国森林的主要害虫之一,生产上经常需要使用杀虫剂进行防治.为了确定防治森林松毛虫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作物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杀虫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 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晓军、张俊楼、梁成杰、刘家成、陶岭梅.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70部分:杀虫剂防治森林松毛虫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杀虫剂防治森林松毛虫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杀虫剂防治油松毛虫(Dendrolimus rabulacformis)、春尺(Apocheima cinerarius)、杨扁舟蛾(Clostera αnachoreta)及午毒蛾(Lymantria dispar)等为害松树、杨树的鳞翘目幼虫的登 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
2试验条件
2.1试验对象和作物、品种的选择
试验对象为松毛虫等为害松树、杨树的鳞翘目幼虫. 记录试验树种的品种名称.
2.2环境条件
林间试验应在害虫为害严重且程度一致的树种上进行.试验小区的立地条件(如土壤类型、植被、海拔、坡向)、树龄、树势均应一致,并与当地的林业技术措施相协调.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1药剂
3.1.1试验药剂
注明药剂的商品名或代号、通用名、中文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处理不少于三个剂量或依据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1.2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一般情况下,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与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但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
3.2小区安排
试验药剂、对照药剂和空白对照的小区处理采用随机区组排列,特殊情况应加以说明.
3.2.2小区面积和重复
小区面积:每小区3棵~5棵树.重复次数:最少4次重复.
3.3施药方法
3.3.1使用方法
施药应与科学的林业实践相适应.施药方法通常在标签上已注明或按合同要求进行.通常为喷雾使用.
3.3.2使用器械
选用常用的器械,且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用药量如有10%以上的偏差应予记录.给出使用器械类型和操作条件(如工作压力、喷孔口径等)的全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