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337.2-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
Non-mercialforest construction-Regulation ofplan and design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次
2引用标准 .......3一般规定 4综合调查4.1调查目的4.2调查的主要内容5生态公益林地区划5.1区划的任务 5.2区划对象 35.3区划原则5.4区划指标 35.5建设类型区划 5.6区划成果要求6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6.1规划的任务6.2规划的分类 规划程序6.4规划的主要内容 96.5规划成果.7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7.2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7.1 可行性研究的任务7.3可行性研究成果8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设计 88.1设计的任务8.2设计的分类 8.3设计的主要内容8.4设计成果附录A(标准的附录)生态公益林建设主要项目技术设计类目
为使我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分类经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指导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成效,特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共分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评价方法》五个部分.本标准是其中的第二项标准,主要规定了生态公益林地区划、规划、设计任务、层次、内容、方法、成果整理与 精度等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加富、赵中南、唐小平、周洁缴、程小玲、林书宁、罗中康、张同伟、郑小贤、薛建辉、杜纪山、赵雨森、赵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