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049-2008代替 GB19049-2003
地理标志产品 昌黎葡萄酒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Changli win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9049-2003(原产地域产品昌黎葡萄酒)
本标准与GB1904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及修改了产品分类,增加了按含糖量分类: 相关表述:增加了原料葡萄品种:依据GB15037-2006(葡萄酒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苯甲酸、山梨酸指标;规定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一增加了产品净含量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葡萄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昌蔡县葡萄酒业管理局、河北省昌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华、严斌、张世鹏、张克义、江涛、郝小波、杨静、李振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049-2003.
地理标志产品昌黎葡萄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昌黎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昌黎葡萄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15037葡萄酒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17204饮料酒分类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吕黎葡萄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见附录A
4术语和定义
GB15037、GB/T172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1
昌黎葡萄酒Changliwine
酿制而成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葡萄酒. 以产自昌黎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新鲜葡萄,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经本标准工艺发酵
5产品分类
5.1按色泽分:红葡萄酒、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 5.2按含糖量分: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甜葡萄酒.
6要求
6.1.1品种要求 6.1原料要求6.1.1.1酿造红葡萄酒的品种: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梅鹿辑(Merlot)、品丽珠(Cabernet
Franc)、黑比诺(Pinot Noir)、西拉(syrah)、佳丽酿(Carignane)、玫瑰香(Muscat Hamburg)、紫北塞(Alicante Bouschet) 、73(Yan-73).6.1. 1.3酿造桃红葡萄酒的品种: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梅鹿辑(Merlot)、品丽珠(Cabernet burg)、长相思(Sauvignon Blanc).Franc)、黑比诺(Pinot Noir)、佳丽酸(Carignane)、玫瑰香((Muscat Hamburg).
6.1.1.2酿造白葡萄酒的品种:霞多丽(Chardonnay)、贵人香(ItalianRiesling)、玫瑰香(Muscat Ham-
6.1.2葡萄质量要求
酿造发酵酒的葡萄含糖量大于等于180g/L:含酸量6.5g/L~8.5g/L:果皮着色均匀:果粒新鲜、洁净:无病虫果、霉烂果、裂果、生青果:无农药污染,无枝叶、泥土及其他杂物.
6.2工艺要求
6.2.1红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后,浸渍发酵,当残糖降至4g/L以下时进行分离转罐,进入苹果酸-乳酸发酵,然后澄清处理,经均衡调配、冷处理、除菌过滤等工艺过程精酿而成.陈酿型葡萄酒应经橡木桶贮藏并经瓶贮,酒龄达3a以上.
6.2.2白葡萄酒工艺要求
葡萄经采收分选、除梗破碎、压榨分离、酒精发酵,当残糖降至4g/L以下时进行分离转罐,然后澄清处理,经均衡调配、冷处理、除菌过滤等工艺过程精酿而成.陈酿型葡萄酒应经橡木桶贮藏并经瓶贮,酒龄达2a以上.
6.2.3桃红葡萄酒工艺要求
清处理,经均衡调配、冷处理、除菌过滤等工艺过程精酿而成.
6.3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红葡萄酒 紫红色至深宝石红色色泽 白萄萄酒 近似无色、微黄带绿、浅黄、金黄色外观 桃红萄萄酒 桃红、淡玫瑰红、浅红色澄清程度 澄清,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使用软木塞封口的酒允许有少量软本渣,瓶装超过]a的葡萄酒允许有少量沉淀)香气 具有纯正、优雅、怡悦、和谐的果香、花香与酒香,陈酿型葡萄酒还应具有陈酿香或橡木香香气与滋味 滋味 干、半干葡萄酒 具有纯正、优雅、爽怡的口味和悦人的果香,酒体完整半甜、甜葡萄酒 具有甘翟醇厚的口妹和陈酿的酒香味酸甜协调,酒体丰满典型性 具有昌黎葡萄酒应有的特征和风格
6.4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表2理化要求
项 求酒精度(20C)/%(体积分数) 7 0~14 0干葡萄酒 4 0半于葡萄酒 4 1~12 0总糖(以葡萄糖计1/(g/L} 半甜萄萄酒 12. 1~45 0翟葡萄酒 > 45.1挥发酸(以乙酸计1/(g/1.) 1 0红葡萄酒 20 0干浸出物/(g/L) 白葡萄酒 > 16 0桃红葡萄酒 17 0干、半干、半超葡萄酒 1 0柠檬酸/(g/1) 甜葡萄酒 2.0铁/(mg/L.) 8 0钢/(mg/L) 1 0白、桃红葡萄酒 250甲醇(mg/L) 红葡萄酒 400苯甲酸或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mg/L) 50山梨酸或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mg/L) 八 200注:总酸不作要求,以实测值表示(以酒石酸计,g/L).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士1.0%(体积分数).b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0g/L时,含糖最高为9 0g/L.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0g/L时,含糖最高为18.0g/L.
6.5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58的规定.
6.6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执行.
7试验方法
7.1感官要求
按GB/T15038执行.
苯甲酸、山梨酸按GB/T5009.29规定执行,其余项目按GB/T15038规定执行.
7.3卫生指标 按GB2758规定执行.
7.4净含量按JF 1070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