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490-2021代替GB/T19490-2004
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 总体要求
Telemunication regulations for maritime mobile servicesGeneral requirement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图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4电台技术特性5电台管理一般要求6电台工作时间8电台资料保管. 7电台日志、录音和系统数据9电台证照文件10通信优先等级11干扰12通信质量管理13遇险和安全通信.附录A(资料性)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台日志内容及样式 1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9490-2004《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总则),与GB/T19490-2004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 GMDSS 船舶、非GMDSS 船舶的术语和定义(见2004年版的3.1和3.2);b)增加了电台技术特性(见第4章);c)将电台标识的具体规定更改为引用JT/T626(见5.4,2004年版的5.1~5.5);d)增加了电台系统数据(见7.3): e)更改了电台证照文件(见9.1和9.2 2004年版的9.1和9.3):f)删除了1995年以后建造的GMDSS船舶电台配备技术资料的内容(见2004年版的9.2);g)更改了通信的优先等级(见第10章,2004年版的第10章);h)删除了保密制度(见2004年版的11.1和11.2);j)更改了违章纠察的内容并归人到通信质量管理中(见12.7~12.9.2004年版的第13章); i)增加了通信质量管理(见12.1~12.6);k)增加了遇险和安全通信的要求(见13.1~13.4);1)增加了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台日志内容及样式(见附录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交信息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有限公司.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毅颖、张京生、康小勇、张霞、刘法龙、李振、石丽丽、耿丹阳.本文件于200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水上移动业务通信规则总体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通信的总体要求,包括电台技术特性,电台管理一般规定,电台工作时间,电台日志、录音和系统数据,电台资料保管,电台证照文件,通信优先等级,干扰,通信质量管 理,遇险和安全通信.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水上移动业务的各类电台(站)通信的应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162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术语
JT/T626水上移动业务电台识别
JT/T704水上通信、导航和信息词汇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ITURadioRegulations),2016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Life at Sea)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GB/T16162、JT/T7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电台(站)station
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为开展无线电通信业务或射电天文业务所需的一个或多个发信机或收信机,或发信机与收信机的
3.1.2
陆地电台land station
用于移动业务,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电台.
3.1.3
海岸地球站coast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业务,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点、为卫星水上移动业务提供馈线链路的地球站.
3.1.4
岸基电台shore-based station
注:含海(江)岸电台和海岸地球站.
3.1.5
水上移动业务maritime mobile service
信电台之间的一种移动业务.
3.1.6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maritime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移动地球站位于船舶上的一种卫星移动业务.
3.1.7
电台识别码identification of stations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DSC:数字选择性呼m(Digital Selective Calling)EGC:增强性群呼(Enhanced Group Call) EPIRB: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mergency Position Indicating Radio Beacon)GMDSS: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HF:高频(High Frequency)IMN:国际移动卫星船用终编业务识别码(Inmarsat Mobile Number)MF:中期(Medium Frequency) INMARSAT: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nternational Mobile Satellite Organization)MMSI: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aritime Mobile Service Identity)MSI:海上安全信息(Maritime Safety Information)NAVTEX:奈伏泰斯系统(Navigational Telex)NBDP: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arrow Band Direct Printing Telegraphy)RCC:搜救协调中心(Rescue Coordination Center)SART:搜教应答器(Search and Rescue Transponder) UTC:协调世界时(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VHF:甚高(Very High Frequency)
4电台技术特性
4.1电台发射、接收和测量设备的技术特性应符合《无线电规则》建议书中的要求.4.2电台发射和接收设备拟用于频谱某一指定部分时,应符合谱邻近部分或其他部分可能使用的发射和接收设备的技术特性.4.3电台所用设备应按照《无线电规则》建议书,使用能够有效利用频谱的信号处理方法.4.4发射电台的频率容限应符合《无线电规则》附录2的规定. 4.5发射电台的杂散域中无用发射的最大允许功率电平应符合(无线电规则》附录3的规定.4.6发射电台的带外无用发射的最大允许功率电平应符合《无线电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