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0116.1-2006
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
Test methods for fuel fired furnaces-Part 1:Gener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和试验条件4.1冷态试验 4.2热态试验4.3环境条件4.4电源电压5基本测量 4.5测量仪表5.1时间的测量5.2温度的测量5.3 环境温度的测量5.4 压力的测量 湿度的测量5.5 5.6流速、流量的测量5.7 气体成分分析5.9物位的测量 5.8 热流的测量5.10火焰监测.6试验项目6.1冷态试验项目6.2热态试验项目7试验方法 7.1冷态试验方法7.2热态试验方法8工业燃料炉热工指标的测定与计算8.1炉子生产能力的测定与计算8.3燃料加热装置热效率的测定与计算 8.2金属烧损率的测定与计算8.4单位燃料消耗量的测定与计算
前言
GB/T20116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方法》目前包括以下4个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一第2部分:燃煤加热装置;一第3部分:燃气加热装置:一第4部分:燃油加热装置.
家标准.其他的为各类燃料加热装置的专用部分. 本部分为GB/T20116的第1部分,是我国首次制定的第一部工业用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方法国
根据需要,还将陆续制定其他部分.
各类燃料加热装置的专用部分根据本部分制定.在专用部分中针对各类燃料加热装置的特点,分别对本部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完善和补充.
产品标准中针对各系列的特点,对本部分或相应的专用部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完善和补充. 各类燃料加热装置的产品标准应根据相应的专用部分制定,没有专用部分时,根据本部分制定.在
各类燃料加热装置的企业产品标准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制定;无产品标准时,根据相应的专用部分制定:无专用部分时,根据本部分制定.制定时允许对本部分、专用部分或产品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作必要的完善和补充.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志超.
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
1范围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适用于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条件、基本测量和通用试验方法标准化,以确认其安全和性能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加热的各类加热装置,它们主要包括用于熔炼、加热、热处理、化工反应等工艺用途及各种型式的燃料加热装置,如高炉、轧钢加热炉、热处理炉、窑、反应炉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家庭、建筑和类似用途的燃料加热器具和取暖设施.
造厂和用户商定.本部分给出的试验项目既不是强制性的也不具约束性. 本部分应与有关的燃料加热装置的特殊安全和性能标准配合使用.当这些标准不适用时,可由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587-1981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T2900.23电工术语 工业电热设备(GB/T2900.23-1995 neqIEC60050-841:1983)GB/T3768-199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1;2000 IDT)GB/T9079-1988工业炉窖烟尘测试方法GB/T10066.1-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部分(IEC60398:1999,MOD)GB/T17195-1997工业炉名词术语 GB/T16839.2-1997热电偶第2部分:允差(1EC60584-2:1982 IDT)GB/T13338-1991工业燃料炉热平衡测定计算基本规则GB/T20115.1-2006燃料加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部分
3术语和定义
GB/T2587-1981、GB/T2900.23、GB/T 17195-1997 GB/T 20115.1-2006和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 1
热稳态thermal steady state
工业炉的一种热学状态,此时输人工业炉体系中的全部热量输人总和(∑Q)等于体系热量支出总和(≥Q' )
即:∑Q =∑Q’
3. 2
kg/h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单位时间内工件出炉数量.
4一般要求和试验条件
4.1冷态试验
冷态试验应在燃料加热装置出厂前安装和冷态调整过程中进行(一些大型炉多在用户现场安装和调试).安装和试验准备应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试验前,应对燃料加热装置的燃烧设备、烧嘴管路系统、阀门、传动设备、电气接线、仅表开关和控制设备、砌砖质量、内外尺寸、排烟系统等进行一般检查.试验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2热态试验
试验中不得采取任何会影响试验设备性能的临时措施. 除非另有规定,热态试验应在冷态试验合格后进行.被试验的燃料加热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环境条件
试验应在表1所列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表1试验的环境条件
正常 20环境温度/ 最低 5相对湿度/% 最大 最高 40 85海拔高度/m 最高 1 000注:若环境条件与本部分不符,则应按有关规定对所测量数值进行修正.
环境温度系指平均值.与温度有关的量应以环境温度20C,即所谓基准环境温度为基准.
4.4电源电压
电源电压的波动值应保持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必要时可用调压器进行试验.注:试验期润的电源电压如与上述不符,除非另有规定,应由制造厂对所测数值进行修正.
4.5测量仪表
测量仪表的准确度应符合本部分和有关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当无规定时,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5基本测量
5.1时间的测量
时间的测量和所用的仪表应与被测周期和所需的准确度相符.
5.2温度的测量
根据试验要求温度可选用玻璃温度计、热电偶温度计、热电阻温度计、热电温度计或高温计等,接触式或非接触式温度计测量,除非另有规定,它们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2温度测量仪表的允许误差或测量准确度
温度测量仅表的类型 允许误差或测量准确度玻璃温度计 1K热电偶 见GB/T 16839.2-1997热电阻温度计 热电温度计 2.5级 1级高计 取决于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