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天马总部大厦主体工程 分部分项 工种工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九、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十、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十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十四、作业过程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十五、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必
十六、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留0.5MPa剩余压力.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十八、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十九、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需用扎头固定.
二十、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二十一、设置危险品仓库分别存储乙炔瓶、氧气瓶,每天作业完工后将器材回收入库.
二十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