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673-2008
Water quality requirement for marine shrimp breed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养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东祥、陈四清、张岩、麻次松、李鲁品、王春生.本标准首次发布.
海水虾类育苗水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虾类育苗用水的主要水质指标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海水对虾类人工育苗水质,也适用于其他海水虾类人工育苗水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3水质技术要求
虾类育苗水质除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外,下列指标还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虾类育苗水质要求
序号 项 目 要 隶1 色、臭、味 水色正常,不呈红色、白色、蓝色,无异臭味,水面不得出现油膜和其他杂质2 酸碱度(pH) 7 8~8. 53 度 23~354 汞/(mg/L) ≤0 000 055 锅/(mg/L.1 ≤0 0016 铅/(mg/L) ≤0 0057 锌/(mg/L) 钢/(mg/L) ≤0 005 ≤0 0059 8 /(mg/L) ≤0 0110 #/(mg/IL) ≤0 0211 马拉硫磷/(mg/L) ≤0 000 512 六六六/(mg/L) ≤0 000 413 石油类/(mg/L) ≤0 00514 复化物/(mg/L) ≤0 002
4检验方法
4.1虾类育苗水质检验按GB11607规定的方法执行,
当水温高于17.5C时:
当水温低于17.5C时:
式中:
T-海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
S-盐度:
R-海水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