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709.13-2013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13部分:芒针
Standardized manipulations of acupuncture and moxibustionPart 13:Awn need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GB/T21709《针灸技术操作规范》分为以下22部分:
第1部分:艾灸;
第18部分:口唇针;
一第19部分:腕踝针;
第20部分:毫针基本剩法;
第21部分:毫针基本手法:
第22部分:刮痧.
本部分为GB/T21709的第13部分.
针灸技术操作规范 第13部分:芒针
1范围
GB/T21709的本部分规定了芒针的术语和定义、操作步骤与要求、注意事项与禁忌.本部分适用于芒针技术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21709.20-2009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20部分:毫针基本刺法GB/T21709.21-2013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21部分:毫针基本手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针灸工具的一种,由古代九针之一的长针演变而来,因针体细长,形如麦芒,故称为芒针.
4.1施术前准备
4.1.1针具选择
根据病情需要和操作部位选择不同型号芒针.所选择的芒针针体应光滑、无锈蚀,针尖宜端正不偏,光洁度高,尖中带圆,长度在100mm~200mm之间.(参见附录A)
4.1.2部位选择
根据病情选取适当的施术部位.
4.1.3体位选择
选择医者便于操作、患者舒适的施术体位.
4.1.4环境要求
注意环境清洁卫生,避免污染.
GB/T 21709.13-2013
4.1.5消毒
4.1.5.1针具消毒
选择高压消毒法.可选择一次性芒针.
4.1.5.2部位消毒
可用75%医用乙醇或碘伏在施术部位消毒,消毒操作应符合GB15982-1995的规定.
4.1.5.3医者消毒
医者双手用肥皂水清洗干净,再用75%医用乙醇擦拭,消毒操作应符合GB15982一1995的规定.
4.2施术方法
4.2.1进针法
4.2.1.1基本方法
医者刺手、押手紧密配合,刺手持针柄,押手持针体.刺手拇、食、中指第一节挟持针柄的稍下方,用无名指抵住针体,以使针体和穴位表面保持一定角度:押手以无名指及小指自然弯曲,并以指甲贴于穴旁,小指尖端压住穴旁之皮肤,以食、拇、中三指扶持针体,使针体首先通过拇指与食指之第二关节横 纹之间,再通过食指与中指第一关节横纹之间进入皮肤.利用刺手的指力和腕力,压捻结合,针尖垂直迅速刺过表皮,进人皮下后,刺手边小幅度(180°~360)高规率(>100次/min)稳转边进针,可配合提插,押手辅助把握针尖方向,达到一定深度,针体保留在皮肤外2cm以上.得气后可施以捻转、提插、捻转提插相结合的补泻手法,也可结合使用其他补泻手法.留针时间、疗程、疗次参见附录B.
4.2.1.2刺法
4.2.1.2.1直刺法
芒针垂直刺入穴位,直达人体深部.一般适用于院腹、曾部、腰背及肌肉丰厚处,适应症参见附
4.2.1.2.2斜刺法
进针时,针体与皮肤约呈45"的角倾斜刺人.一般适用于四肢内外侧、前后侧躯干、头颈项部、面部的穴位,适应症参见附录C.
4.2.1.2.3平刺法
进针时,针体与皮肤呈小于15的角剩人.一般适用于头背部皮肤浅薄的穴位,适应症参见附录C.
4.2.1.2.4弯刺法
掌握的针刺角度,利用针体的自然弹性,按压针柄使针自然弯曲,变换针尖的方向,将针刺入相应部 进针到一定深度后,刺手、押手紧密配合,并根据穴位所在部位不同的解剖特点,相应地改变押手所(穴)位,达到要求的针刺麻账感后立即出针.一般适用于直刺和斜剩均不能达到的特殊穴位,如天突穴、面部透穴等,适应症参见附录C.
4.2.2出针法
缓慢地进行捻转抽提针体,将针尖退至皮下,停留3s~5s再轻轻出针.出针后用镊子持消毒干棉球按 因为芒针进针较深,故出针时应先以左手拇指、食指或食指、中指固定被刺瞻穴周围皮肤,右手轻柔压针孔数秒,若有出血现象延长按压时间.
5注意事项
5.1进针后轻捻缓进.针刺过程中如遇阻力不可强行进针,应立即退针改变方向后再进针.5.2进出针时,可配合呼吸、开阖补泻.若出现局部肿胀,提示皮下出血,应先局部冷敷止血,24h后可热敷以促进癌血的消散:若出针后其酸胀疼痛感不减,且遗留时间较长,提示系手法过重、刺激过强所致,可辅助按摩或热敷.5.3选穴宜少面精, 5.4体质虚弱、消瘦及有晕针史的患者应慎用:患者精神紧张、大汗后、劳累后或饥饿时亦不适宜接受本刺法.5.5注意晕针的发生.如发生晕针,处理方法见附录D.5.6注意滞针和弯针的发生.如发生滞针和弯针的现象,处理方法见附录D. 5.7严重精神病患者应慎用.
6禁忌
6.1孕妇禁用. 6.2自发性出血者禁用.6.3针刺部位有血管怒张、搬痕、伤口、严重溃疡及肿物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