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材料认质认价工作指引|(试行)
编审委员会
主编单位: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中正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主 审:龙宁
副主审:周伟王波
主 编:叶小宁张雪
编制人:郭建华梅耀辉余霞刘玲伍文文
审查专家组:程征郭可陈珍珍郭莎赵筑阳
前言
为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投资效益与工期,减少合同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GB/T50500-2024)及《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借鉴行业认质认价中的成熟经验与先进做法,结合本省实际,编制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材料认质认价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本指引”).旨在为项目认质认价工作提供实施指引,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减少结算纠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目的
本指引旨在提供一套系统、规范、可操作的工作框架,明确材料认质认价的定义、原则、范围、程序及各方职责等相关内容,以解决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范围不清、程序不规范、依据不充分、时效性差、争议多发等问题,促进本省项目材料价格管理向精细化、市场化、数智化转型.
二、定义与内涵
(一)定义
1.材料认质:指在项目实施各阶段中,有关参与主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技术标准、承包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对特定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与质量相关事项确定的管理活动(以下简称“认质”).
2.材料认价:指在项目实施各阶段中,有关参与主体对特定材料
(二)内涵:
1.认质是前提:确保材料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特定功能与品质,为下一步合理认价提供依据和保障.
2.认价是关键:在认质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反映真实交易水平、公平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3.“质价相符、优质优价”是基本原则:价格与质量(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相匹配,在满足设计和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以价格优先为主,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综合评估品牌信誉、售后服务、质保期
限、供应能力及供应商履约记录等因素择优确定.
4.“全过程、动态确认”是基本方法:认质认价贯穿于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结算各阶段,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计与需求特点、价格构成要素、市场风险、供应链风险等,随项目进展与市场变化动态进行,认质认价成果应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三、适用范围
1.项目范围: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修工程.其他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可参照本指引执行.
2.阶段范围:涵盖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过程结算、峻工结算等项目实施各阶段.
四、工作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本省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2.合同约定原则:以依法订立的设计、咨询、承包等合同及补充协议为依据,合同条款应详尽、明确.
3.质量首要原则:材料质量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及使用功能要求.
4.市场定价原则: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实际成交价格为主要参考,通过多元化渠道获取真实、有效的市场价格信息.
5.询报价口径一致原则:对询报价的范围、内容、标准、格式、费用组成等关键要素应保持口径一致.
6.公平透明原则:认质认价规则明确、过程公开、评审公正.
7.高效协同原则: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与时限,确保工作满足项目各阶段的进度需求.
8.可追溯原则:从需求提出到最终确认的全过程,形成完整、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