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668-2008
氟钛酸钾
Potassium fluotitanat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东晓、黎志坚、廖志辉、段立山.
氟钛酸钾
1范围
要求.
的催化剂等. 本标准适用于钛盐与氢氟酸、钾盐作用面制得的氟钛酸钾.主要用作制铝、钛、翻合金,聚丙烯合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50-19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22662(部分)氟钛酸钾化学分析方法
3要求
台1
氟钛酸钾按化学成分分为PFT-1和PFT-2两个牌号.产品牌号以氟钛酸钾英文名称PotassiumFluotitanate的英文缩写字母PFT加"-"加一位阿拉伯数字的形式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同牌号氟钛酸钾的区分方式.
3.2化学成分
氟钛酸钾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牌号 K;TiF Fe c1 Ca Pb H:OPFT-1 99 0 05 0 02 0 05 0 05 0 01 0 10PFT-2 97 0 30 0 10 0 10 0 10 0 05 0 30注1: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表中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的方法按GB/T1250中第5.2的规定进行.注2:需方如对表中规定的各指标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3.3外现
氟钛酸钾为白色结晶粉末,氟钛酸钾中不得混人外来杂物.
4试验方法
4.1氟钛酸钾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22662的规定进行.4.2外观质量以目视法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质量证明书所载牌号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钟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批重不大于30t.
5.3检验项目
每批氟钛酸钾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取样袋数
5.4.1根据表2规定的采样袋数随机采样.
表2
总体袋数 选取的最少袋数 总体袋数 选取的最少袋数1~10 全部 152~181 1711~49 11 182~216 1850~64 12 217~254 1965~81 13 255 ~296 20102~125 82~101 14 15 297~343 344~400 22 21126 ~151 16
5.4.2仲裁取样、制样
随机选取5.4.1规定的样品袋数,用直径为19mm~25mm的钢管探针,沿样袋对角线插入其深度的3/4处取等量试样,试样总量不少于2kg,将其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500g,分成3份,一份作仲裁分析用,其余由供需双方各保存一份.
5.5伸裁分析
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2662的规定进行.
5.6检验结果的判定
仲裁分析结果有一项指标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合时,判该批不合格,但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按仲裁分析结果重新判定牌号.外观质量不合格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塑料薄膜袋包装,每袋净重25kg或1000kg.也可按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包装袋上应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执行产品标准编号、牌号、批号、净重.
6.3运输
产品发运时,必须装在清扫干净且防雨水的车箱内,防止雨淋、受潮和包装袋的破损,不同牌号的产品不得混装.
6.4贮存
产品必须贮存在阴凉、干燥的仓库内,避免破损、污染和受潮,产品应分批堆放.
6.5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c)牌号:d)批号;f)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e) 重量或件数;g)本标准编号;h)出厂日期.
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b)产品牌号或化学成分指标;c)产品数量;e)其他. d)本标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