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 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 石材幕墙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干挂石材幕墙、清洗预埋挂件、防雷接地、主入口钢架等等图纸中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合同价款:估算人民币约 天) 元).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大面平板 /m²、裙楼腰线 /m²、裙柱面 m、檐口菱形状面板 /m、勒脚板线条 /m、勒脚平板 /m、裙楼大面弧形板 /m、裙楼弧形线条 m、裙楼勒脚弧形板 /m、)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中对应投标中的工程量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如有设计变更按变更后工程量,其中图中的裙楼石材为湖北黄金麻,勒脚1.20m高为(英国棕)以上用料均不作调整.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含施工资料)通过,严禁转包.
2.3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试验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乙方配套费)包干费用.乙方配套费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峻工时间: 年 月 日:工期共 个日历天.
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3.3峻工日为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峻工单之日为准.
3.3.1通过甲乙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检、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3.2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已交完毕.
3.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由内方实施.
3.5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做顺延:
3.5.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3.5.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2周以上的:
3.5.3不可抗力因素:
3.5.4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3.5.5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工程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后暂停支付,工程峻工验收通过且峻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不在增加其他资料天内付至合同价%,结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满1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不计利息.支付至结算款的%时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乙方申报进度款必须附想关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进度款.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4.3签证变更应当月确认,结算后一并支付.
4.4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4.5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
4.6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
4.7丙方须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8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协调结算.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乙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
5.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3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3.1规范、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1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5.3.2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 JGJ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1996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113-9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08-56-96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DBJ/CT014-2001
CECS127:-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规》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GJ139-2001
5.3.3主要材料标准等
5.4.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5.4.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担承担.
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峻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
5.8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丙三方责任
6.1甲方职责
6.1.1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6.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
6.1.3履行申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6.1.4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
6.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6.1.6协调乙方、总包方的配合关系.
6.2乙方职责:
6.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2.2乙方指派 为现场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周驻场的时间不少于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金500/天.
6.2.3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按总包方规定给予罚款.
6.2.4工程峻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丙方应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6.2.5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份,符合市档案资料要求,交总包方及监理单位审阅归档.
6.2.6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
6.2.7承担由丙方引起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延长1天处罚金5000元)及违约责任.
6.2.8配合参加防雷检测和验收.
七、材料和设备
7.1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品牌(铝型材料: :硅酮结构密封胶:门窗开启配件: :钢材: ),进场材料须经甲乙方、监理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