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编制依据1.工程概况...3.成品保护管理责任..4.本工程成品保护的五大原则5.主要工序成品保护措施5.1基础工程5.2结构工程...5.3钢结构工程5.4粗装修工程...5.5屋面工程.115.6机电工程. 125.7精装修工程
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1.1本工程施工合同1.2本工程有效的施工图1.3本工程所涉及的国家或行业规范、规程、技术法规、标准、图集,地方标准、图集1.4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5本工程各专题施工方案1.6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2本施工方案的发放范围
分公司:技术部;工程部.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商务经理;机电经理;安全经理;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机电部;采购部;合约部;综合办公室.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一期工程项目部
1.工程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空港国际医院一期工程是一座现代化的住院、门诊和医技综合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工程位于空港经济区生活配套区,西至桂雨路、南至东六道、东至环河东路、北至东五道;工程总建筑面积105205m.
工程分为门诊部、住院部和医技部三部分,地下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23965m²,地上门诊部4层、医技部1层、住院部10层,其中门诊部和医技部为框架结构,住院部为框剪结构.地下室相互连通,地上部分门诊部与医技部和住院部间有6个钢连廊连接.
本建筑为公共建筑,建筑类别为乙类,住院部和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余部分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防永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污水处理为二级深化处理.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主体结构使用年限50年.
3.成品保护管理责任
3.1项目经理部根据各个施工阶段特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工程各个阶段各分包及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3.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项目经理部采购部门负责保管,经理部现场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3.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分包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由水电专业单位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3.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3.4.1装修、安装施工阶段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的检查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施工人员方可离开;否则因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3.4.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3.4.3接受进户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3.4.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他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3.4.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3.4.6项目经理部技术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做交底.
3.4.7项目经理部对入场分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4.本工程成品保护的五大原则
4.1成品保护预控原则
材料和设备进场计划与施工计划相协调,防止易损或昂贵材料和设备在现场堆放时间过长,导致成品保护费用上升.
4.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原则
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进行协助管理,直到材料发送到各分包单位并办理交接后,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4.3成保交接原则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机电、土建与钢结构、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
4.4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原则
结构工程责任工程师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机电专业施工人员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
施工方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如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施工和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5交叉作业看护原则
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及时恢复其成品.
5.主要工序成品保护措施
5.1基础工程
5.1.1基坑清槽(1)为防止基层土层扰动,预留一层30cm厚的土不挖,用人工随挖随清底,并及时进行垫层施工.(2)基坑周围的水管要有排水措施,开关、接头跑水或渗漏要及时修理,防止泡塌基坑.(3)雨季施工时,要有防雨排水措施.5.1.2地下室防水工程(1)底板防水施工完经检查合格后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浇混凝土架设泵管时注意垫放木板.(2)外墙防水做完,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层施工.(3)防水保护层施工前注意防水层的保护,严防施工机具把防水层破坏.(4)已铺好的卷材及涂料防水层,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作业.(5)要保证地下水降到防水层底标高以下500mm,并保持该水位至防水层和底板混凝土施工完毕.(6)在拆模或吊运物件时,不得碰坏施工缝及撞坏止水带.(7)在支模、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等整个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后浇带部位的清洁,不得任意将建筑垃圾抛在后浇带内.(8)地下室底板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时,或绑扎钢筋时,施工现场应由防水工看护,如有碰坏防水层必须立即修复,以免后患.5.1.3回填土工程(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
(2)施工时注意对外墙防水层的保护,防止撞坏或位移.